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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国有大型企业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走在前列
范兰锁
//www.workercn.cn2015-02-03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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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大型企业要把确保企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从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按照“照顾离退休老同志,关爱下岗人员,关心弱势群体,关注低收入家庭,消除绝对贫困”的工作思路去开展工作。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大型企业应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自觉做到报效祖国、造福职工、奉献社会,并担当起国有大型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典范。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国有大型企业的运行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作为国家的支柱,必须为国家多生产、多交利税,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多作贡献。只有每个国有大型企业都实现了和谐,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所以,国有大型企业必须坚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走在前列。

  加强国有大型企业建设,营造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企业大,责任大。一个好的企业,首先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关注健康、关心公众”的理念,大力推进“安全文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实现国有大型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企业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最根本的是人的和谐。而实现人的和谐,关键在于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不动摇。进入新时期、新阶段,要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实践,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发展权益,更好地满足职工需求。

  关心各个群体,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国有大型企业要把确保企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从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按照“照顾离退休老同志,关爱下岗人员,关心弱势群体,关注低收入家庭,消除绝对贫困”的工作思路去开展工作。

  国有大型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积极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辐射拉动作用,积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协调共同发展。要坚持“发展共谋、责任共担、和谐共抓、环境共建”,构建大企业与地方的和谐。就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来讲,地企合作是最大的生产力,地企关系是最重要的生产关系。为此,国有大型企业要与地方政府一道,坚持“四共”方针,妥善解决事关和谐稳定的问题,事关安全环保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共同维护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要热心公益事业,构建企业与社会的和谐。要始终坚持“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不因一时发展损害子孙后代利益”的原则,教育引导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企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并重,努力营造一个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实现企业生产、生活、生态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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