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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工家门口就业的建议
王杨帅
//www.workercn.cn2015-06-22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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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农民工家门口就业问题,根本上仍需牢牢抓住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促进我国经济的地区均衡发展,把握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合理构架,提高农民工家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拓宽农民工的当地就业渠道。

  农民工作为我国就业大军中一个庞大而特殊的重要群体,如何引导和促进他们返乡在家门口就业,不仅是解决农民工工作需求、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快我国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国家相继出台了有关“三农”、区域均衡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问题日益得到各地政府重视,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不够畅通,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仍有待加强,等等。

  解决农民工家门口就业问题,根本上仍需牢牢抓住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促进我国经济的地区均衡发展,把握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合理构架,提高农民工家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拓宽农民工的当地就业渠道。除此之外,更需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以下四个方面:

  积极打造区域经济圈,“长途”变“短途”,加快区域资源整合

  农民工家门口就业,仅仅依靠一城一地,很难完全满足企业和农民工群体的整体需求。随着我国城际间短途交通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利用区域一体化这一大趋势,加快打造区域经济圈、城市群建设,加强区域资源整合,推动区域内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供给信息的共享、区域内人社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机构的合作与联动机制的形成,进而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农民工就业市场,使农民工能在家乡所在的区域经济圈中实现充分就业,变以往的“长途”性流动为“短途”性流动。

  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沉下来”、“走出去”,加强供求信息对接

  农民工就业有较强的流动性与季节性特点。在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就业信息发布平台的同时,有关部门更需主动作为,抓好农民工返乡的关键节点,摸清和汇总本地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在春节前后等时段,主动深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基层村镇,开展街头现场宣传与咨询,向返乡农民工介绍家乡发展情况、用工需求、本地招聘会信息,并积极对接乡镇党委政府,利用乡镇党委政府已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推介。同时也可组织本地企业走出去,到本地农民工主要流动目的地进行招工,促进农民工的回流。

  立足企业实际需求,“产学培一体”,建立完善农民工技能档案

  针对部分农民工就业技能单一、工作素质不过硬的情况,积极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社会多方面资金的投入,引导用工企业参与实际培训和课程教授,开展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做到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的“无缝衔接”。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技能档案”,整理记录农民工个人就业信息、技能信息与培训信息,建立本地农民工就业信息库,为加强农民工就业与培训管理,应对企业短期性、季节性用工需求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促进农民工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加大宣传执法力度,明确多方责任,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

  引导农民工家门口就业,不仅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更为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完善社会保障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推动工商、司法、劳动保障、工会等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团体联合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和招聘会现场等,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与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和农民工群体的法律与维权意识,并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农民工专项维权机构,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与权益保障。积极利用好工资协商、生产安全监察、困难帮扶、大病救助等已有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理薪资要求与工作环境要求,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诉求。同时,随着农民工家门口就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区域流动性的进一步减小,更应逐步结合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新农合”等制度的推广,积极推动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险全部纳入农民工社会保障范围,完善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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