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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云川: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于云川//www.workercn.cn2014-06-25来源: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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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我们工会干部开展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用它去指导当前的工会工作不但有利于我们理清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也为我们的工作实践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指导。

   一、用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观点去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

   工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它与经济工作一样,里面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规律性。这就需要我们工会工作者把握好遵循工运客观规律与发挥工会工作者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以科学的态度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当前,我们积极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在中国的伟大实践。在这个伟大实践当中,应当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去尊重和遵循工人运动中的固有的客观规律。从马克思19世纪创立的工会学说来看,工会是劳资矛盾的产物,可以说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有了劳资矛盾,劳资矛盾是工会产生、存在和社会活动的基本根据。工会的根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无论从西方工运近200年历史,还是中国工运近百年历史来看,这些都是共性的内在规律。当前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遵循工运事业内在的规律性。从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我们所探索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一项崭新的事业,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去探索实践,从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运道路。

   二、用联系发展的观点处理解决当前工会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观点。我们推动工会工作,首先要冷静地思考我国工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承担社会责任,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思考和处理好工会工作中的各类关系。一是处理好工会工作与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在努力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动员职工投身到企业发展和社会活动中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从而自觉地把工会工作融入到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之中。这样,工会工作才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占有一席之地,也才能够得到社会认可,这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重要特征。二是处理好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以及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几次对工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会的高度信任,也表达了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殷切希望。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好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尽快克服畏难情绪,放手大胆开展工作。要努力克服当前工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激活基层工会组织细胞,使其真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在化解劳资矛盾、调动职工劳动创造性、帮助困难群体、缓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其次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拓展工作思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结构体系,特别是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工会工作必须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顺应时代潮流去不断地变革。工作的重心也应不断地适应新时期需要做出调整。第三,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而上学,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反思和整改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做法。西方社会工运模式中的一些做法,要认真研究,借鉴而不去照搬,借鉴来的东西经过一段时期探索实践后,也要认真总结、分析,区别对待。

   三、用矛盾的观点和矛盾的分析方法指导工会工作实际。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运用矛盾观点而形成的矛盾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者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根本方法。工会工作中掌握这一观点和方法对于加强工作的创造性,防止和克服主观片面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工会工作自身来讲,“维权”无疑是主要职责,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整个工作的“牛鼻子”。各级工会组织都要把“维权”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对待,尽快在全国范围形成“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具体工作中要大胆探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放,纠正工作中“劳民伤财”而难见成效的做法。

   (作者系石家庄市高新区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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