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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重在监督贵在履职
闫群力//www.workercn.cn2013-10-2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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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群力

  长期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特别是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创新、调整与完善大胆探索、推陈出新,我们逐渐走出了一条符合派驻机构工作实际的路子。总体上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共同努力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统一管理工作继续稳步向前推进。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履行职责的思路更加清晰;三是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得到强化。  

  在肯定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办法不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不够有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量不足、力度不大,有的查办案件工作抓得不紧,发现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的能力不强,有的派驻机构多年没有立案;有的对新形势下驻在部门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不强、研究不够,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办法不多,尤其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同时,也存在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特点和难点研究不够、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为了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大办案监督力度,有必要也必须回顾总结,深入分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分析,目前,派驻机构主要存在五方面的“强烈反差”。一是“一正一负”的反差。派驻机构职能定位、职权范围、职业分工及其地位等早已明确,实行统一管理后不再受制于驻在部门,独立自主监督地位得到加强,但由于派驻人员特别领导成员一般系所在单位和部门副手、助手,监督者的角色十分尴尬,办案力度、监督作用仍没有充分发挥。二是“一大一小”的反差。相对于驻在部门大部委、大单位、大系统的身架,纪检组监察局更似“小分队”、“小群体”、“小机构”,人少力单,管那么一大摊子事情根本就管不过来,一般处于无案可办、有案难办、无力承办、无权主办的状态。三是“一硬一软”的反差。派驻机构本应该有硬任务、硬指标,硬碰硬,实打实;职能要强化,任务要量化,责任要细化,工作要具体化,层层抓落实。但现实中常常是软任务、软要求、软指标,工作容易虚化、浮化、淡化、表面化。四是“一高一低”的反差。群众期望很高、上级要求很高、领导配备很高、成员级别很高,但监督效率很低、监督效果不强,立案率、办案率、结案率更低,原因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功夫都用在“诗外”,精力都放在了“表面”。五是“一多一少”的反差。派驻机构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自顾不暇。派驻机构总人数本来就少,其中大多数还是领导干部,办事员更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仅各种汇报材料都应付不过来,更没有时间和精力查办案件。  

  各级派驻机构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做好工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自觉地把派驻机构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要牢牢抓住、紧紧盯住“一个重点”。牢牢抓住加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的职责,紧紧盯住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负责、敢于监督,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并协助党组(党委)建立健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力度。 

  第二,要责任到人,真抓实干,力争实现“两项突破”。一是在提高立案率上要有新突破;二是在提高结案率上要有新高度。要在查处和追究两方面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加大力度,加大投入,用事实证明,用数字说话,用实效取信于民。  

  第三,要集中精力,凝聚力量,全神贯注“三个高效率”。派驻机构普遍人少事多,在这种情况下工作重中之重就是有效监督,突破案件。一要集中精力监督检查;二要集中力量查办案件;三要集中时间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派驻机构一定要在找准定位、履行职责上有所作为。各派驻机构要把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找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与驻在部门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要抓监督、抓办案、抓党风政风行风作风。  

  第四,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不断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规律,逐步形成指导、管理、服务“一体化”。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派驻机构既要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又要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要切实抓好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任务,又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举措。既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完成好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又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支持和配合派驻机构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分类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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