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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边州民营企业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www.workercn.cn2013-11-13来源: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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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作用,从2013年3月开始,延边州总工会深入全州8个县(市)、两个产业工会、160家民营企业,印发调查问卷2000份,就“加强民营企业工会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延边州民营企业工会基本情况

  近年来,延边州以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为主线,以民营经济服务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2012年,全州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19亿元,同比增长23.4%;实现增加值392.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1.3%;实缴税金47.2亿元,同比增长17.9%,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州现有各类民营企业1.1万户,个体工商户11.8万户,吸纳从业人员55.7万人,占全州城镇职工总数的84%。虽然我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利好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但是,由于被调查的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企业规模小,再加上存在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订单不足等不利因素,63%的企业效益仍处于持平或小幅盈利状态,26%的企业亏损,盈利较好的企业仅占11%。

  1、关于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面对民营企业迅速增加,组建工会空间日渐扩大,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紧迫现状,延边州总始终把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工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党工共建,积极推进“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活动,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底,全州共有各类民营企业10874户,其中已建工会的民营企业6307户,占民营企业总数的58%。被调查的160家企业中有96家企业配备了工会主席、女工主任及工会干事,其他小微型企业普遍只配有一名工会干事,负责工会的相关事宜。民营企业工会组织虽经形式上的选举,但工会主席人选绝大多数由企业管理层决定,仅有34家企业工会主席由工会会员代表投票直接选举。

  2、关于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情况。近年来,全州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职工为本 ,不断加大帮扶力度,拓宽帮扶范围, 使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得到充分认可,但仍有部分困难职工仍感承受一定生活压力。调查显示,92%的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能够制度化、常态化运行,90%以上的职工对本单位开展的帮扶工作都很满意。其中,有80%以上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两节”送温暖和“金秋助学”活动,但是,对于困难职工这个特殊群体来讲,他们在生活上承受的巨大压力尚未得到真正的缓解,究其原因:一是收入普遍较低,低收入家庭基本无储蓄。调查显示,由于收入偏低而致困的家庭有825人,占困难职工总人数的88%,居调查致困原因的首位。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薄弱,因病致贫占较大比重。许多职工因家人患大病而欠下巨额债务,迅速走向贫困,有511人反映因大病或慢性病致贫,占低收入职工总数的55%。三是子女上学,加重家庭负担。因子女上学造成贫困的有354人,占低收入职工总数的38%。四是其他原因致贫。反映其他原因致贫的有275人,占低收入总数的29%。

  3、关于职工教育及文体活动情况。调查中发现,民营企业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强烈,学习目的更趋于明确,普遍认为自身技能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有一个理想、稳定的工作岗位,关系到能否得到理想的工资收入,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当问及“最希望参加工会组织的哪些培训”时,有72%的职工选择“技术技能培训”,有53%的职工选择“职业资格培训”,有46%的职工选择“创业培训”。虽然职工迫切要求提升自身技能的愿望不断增强,但是民营企业职工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调查显示,有7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没有系统学习培训,只有30%的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职工文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程度不高,只是在企业经济效益好时职工文体活动才会相对较多。有56%民营企业的“职工书屋”、职工活动中心、文体活动设施等职工文化阵地设施缺乏物质保障,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尚未得到较好满足。有61%的被调查者在回答“你最希望企业工会做好哪些工作”时,选择了“最希望企业工会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4、关于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调查的企业中,所有用工单位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也存在个别合同履行不规范现象。有85%的企业能够与职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形式或合同质量上还存在较多问题。“未经协商,直接在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合同文本被企业单方保管”等多种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餐饮企业以职工流动性强为由没有与一线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从企业结构上看,25%规模较大企业、管理规范的企业多与职工签订了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2%的小型企业签订的都是1年以下短期合同。89%的职工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比较满意,但在8%的小型民营企业中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企业为了规避责任,主观上不愿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二是职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企业用工流动性大,相当一部分职工认为没有合同的制约,跳槽更为方便。以上种种主客观因素导致职工根本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5、关于促进民营企业职工就业情况。随着青年职工队伍的逐渐壮大,新生代劳动者已逐步成为建筑业、制造业、酒店餐饮的绝对主力军,调查显示,65%的职工是上世纪60、70年代出生。同时,由于受地缘和血缘等因素影响,延边地区朝鲜族居民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多,企业中朝鲜族职工比例偏小(仅占17%)。企业员工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岗位结构不合理、一线职工流动性大,特别是由于技能人才的不足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延边州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一些传统的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日益紧张,再加上融资难,使企业不堪重负,部分企业不得不减产、停产,直接导致用工量减少。二是大批青年职工希望从事收入丰厚的工作,对于相对单调的制造业、服务业的工作热情不高;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所得工资虽然在上涨,但由于生活成本提高以及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许多人更倾向于返乡务农;三是招工难用工难问题突出,虽然各级工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但是企业用工条件、工作环境、待遇等不能满足职工期望,使企业面临招工难,更谈不上招到技术精良的工人。

  6、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一是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完善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并广泛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职代会制度,现在已基本形成应建职代会制度民营企业全覆盖。二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过调查发现有89%的企业能够充分运用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平台,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51%的职工明确知道本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目前,通过推进“两个普遍”,全州企业工会组建率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都有大幅提高,超半数人认为目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的主要原因是全社会未形成共识。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力度不够”、“企业经营者不愿意谈”和“各级工会推动力度不够”、“工会干部不会谈”的各占19%、13%和7%。三是认真做好劳动安全、争议调解方面工作。企业职工对生产安全隐患相当关注,对安全健康状况较为担心,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粉尘、噪音、机械伤害等方面,一些小微型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较为薄弱。通过调查了解到,有65%的职工清楚本单位成立了劳动争议组织,但是相当多的当事人因为对工会组织的认识、了解不够等原因,不愿意选择用诉前、裁前调解这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来解决劳务纠纷。

  7、关于工会经费运转情况。充足的工会经费是确保工会各项活动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在本次调查的20家企业中发现,收缴经费的有12家,支出经费合计97万元。其中,用于职工活动支出40.8万元,维权支出3.24万元,帮扶费用48.7万元,行政支出3.36万元,业务支出0.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及资本性支出0.1万元。国企改制后的民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情况明显好于小、微型民营企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明显好于经济效益持平或困难企业。只有稍大一些的正规企业有独立的账户和专项支出,其它小微企业,由于经费较少,无专门账户。

  8、关于职工收入和社保情况。从总体上看,职工收入增长缓慢,工资差距越发明显。一是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仍然偏低,近三年来职工月均工资分别为1192元、1329元、1415元,虽然工资涨幅在100元—400元之间,但企业职工还是普遍反映工资偏低、增长缓慢,与企业产值、利润的增长不同步,赶不上物价、房价的增幅。二是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大,普通职工、中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呈逐渐上升阶梯状,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工资差距最大达4倍以上;一线岗位上的职工工资普遍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或略高,管理人员工资要高于普通职工,月收入最高达到4000元。三是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较大,木制品加工业工资多以计件形式为主,工资水平较低,月均收入为1800元左右;建筑业工资相对较高,月均收入为4141元,建筑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是低工资收入行业职工工资的3倍。职工对现有的劳动报酬满意与不满意的比例约为3:2。四是社会保险各险种发展状况参差不齐,难以为企业职工提供全面的保障。被调查的企业,83%的职工享有养老保险、91%的职工享有医疗保险,煤炭、建筑和木制品加工等高风险行业职工98%享有工伤保险。用工流动性较强的小型企业却很少为一线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方面,有46%的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政策(个别企业为职工缴纳了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在职工的要求下把这部分以现金的方式直接付给了职工本人)。简单体力劳动者成为未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项目不全或缴费比例偏低的主体,这里既有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工成本而少缴或不缴社保的问题,也有部分职工劳动风险意识不强、认为身体健康、缴费不如给现金实惠的思想认识问题,还有现行制度下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难、转移难、社保管理服务跟不上、打工者流动性大难以参保的问题。

  二、当前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延边州的民营企业发展迅速经济,但与之相适应的工会组织建设却较为薄弱,无论是建会还是职能作用发挥都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难以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实现“共谋发展、互利双赢”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州民营企业的加快发展。

  (一)对新时期工会工作认识片面、重视支持不够。有的党政领导对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存在片面认识,担心建立工会影响投资环境,将组建工会与招商引资对立起来,没有认识到建立工会对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投资环境、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部分企业老板认为在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会制约自身的权利,开展工会活动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对工会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个别甚至有抵触情绪。据调查,有60%以上企业主认为工会可有可无,建不建工会组织“无所谓”。个别企业主认为工会是替职工说话,要维护的是职工合法权益,对建立工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心”:担心企业职工数与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社会保险任务相挂钩,并由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增加企业负担;担心职工听从于工会主席从而降低企业主的威信;担心搞工资集体协商,职工要求提高各种待遇,影响企业发展。由于企业主对工会的种种错误认识和偏见,阻碍了企业工会的组建和完善。

  (二)职工维权意识不强,入会自觉性不高。由于当前就业形式多样、岗位变动快、人员流动大等原因,职工对工会组织建设缺乏自觉性和参与热情,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愿望淡薄。一些职工满足于有工做、能挣钱能养家,对自己的民主政治权益不关心,错误地认为在民营企业工作,一切由老板说了算,或认为建立工会是老板的事,是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事,对企业工会作用期望值不高,有的甚至还认为入会要交费,不划算,出现“工人自己的事,工人不关心”的怪现象。二是法制观念不强,不懂得依法建立工会和参加工会组织,也不懂得依靠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我维护意识能力较低,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告、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创新能力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不求作为,对较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也无动于衷。由于自我评价低,就不敢向企业主提意见、建议,唯恐被老板炒鱿鱼。相当部分的民营企业职工,在问及“是否愿意加入工会”时,有36%的职工对为什么要组建企业工会、企业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等问题认识模糊。职工自主入会意识差,尤其是青年职工对工会的认知度尚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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