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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
//www.workercn.cn2013-12-12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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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两新组织”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量增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对“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应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现实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不足,要引领非公有制经济带头人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为核心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引导他们做民族振兴的推动者、敢为人先的开拓者、依法经营的自律者、义利兼顾的实践者、共同富裕的促进者,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社会安定的“稳定器”和动荡的“减震器”。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劳动关系存在不和谐的现象,诸如不尊重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歧视农民工等。因此,应从规范用工行为、化解劳资纠纷、发挥工会积极作用、建立劳动保障制度、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互爱、反映公众需求、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使之更好发挥作用,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跳出对社会组织的认识误区。当前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存在两类误区:一类是看社会组织消极作用多,对社会组织采取轻视、排斥的态度,对其培育发展重视不够;另一类是只看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只讲发展忽视管理,监管不到位。跳出认识误区,加强管理才具有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规范管理重在健全监督机制,要切实改变“重登记、轻管理”的倾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健全以规范行为为重点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主动参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四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政府部门应切实转变职能,将更多公共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努力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单位:自治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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