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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
//www.workercn.cn2014-05-21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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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光辉

  延安是革命的圣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我有幸参加了中宣部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组织的“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情研修班的学习,重新瞻仰六七十年前中国共产党人在这里铸就的精神丰碑,深切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大无畏英雄事迹,精神得以充实、灵魂得以洗礼,再次深刻认识到,延安精神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应当继续坚持和发扬延安精神,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延安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贯穿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作风建设、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延安时期,党确立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孕育了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建立起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血肉相连的关系,奠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坚实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尤需坚持和发扬延安精神,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力量。习近平同志强调:“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连、生活息息相关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课题。创新社会治理,从一定程度上讲迫切需要创新群众工作。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加强党的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契机和抓手。

  在紧紧依靠群众中创新社会治理

  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一开始就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社会治理创新问题,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创新问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创新,更要继承我们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就是我们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只有充分发挥群众工作这个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把群众工作贯穿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和现代化。实践证明,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最近,在连续发生昆明火车站、广州火车站两起暴力恐怖事件之后,党中央提出要攻坚克难打赢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就充分说明了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仍然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在服务群众中创新社会治理

  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思想观念上,要逐步适应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更新社会治理理念,逐渐从重视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由侧重社会管理向注重社会治理和服务转变。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实现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要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源头治理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国情、国力。另一个含义就是源头治理要将各种利益诉求的解决,利益矛盾的削减,力争在群众自治范畴和基层工作范围得以解决,来增强社会和谐,激发社会的活力。再次,树立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在解决民生问题中创新社会治理

  当前,社会服务创新的重点是要促进社会服务从“政府本位”到“公民本位”的转变,形成和建立基于“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模式。因此,解决好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之关系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养老事业,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切实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合理制定社会治理政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在群众监督评估中创新社会治理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要把对公权力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纳入制度体系,实现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强有力的群众监督体系。当前就是要认真落实好群众三方面的权益:一要实行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知情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和前提。群众只有对社会治理事项充分知晓,才有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可能性;相反,如果群众对社会治理事项不知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就必然成为空谈。因此,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就必须将社会治理事项信息实行全方位公开。二要广泛听取民声,提高群众的话语权。话语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所在。对一项公共决策而言,科学性是其首要的价值目标,公正性是其最重要的原则。只有让群众广泛参与,才能对民生问题有全面的把握,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才能做出更加符合民意、科学公正的公共决策。三要畅通反映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监督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保证。在现实中,群众对社会治理并不缺乏监督的热情,也以各种方式践行着自己的监督权利,但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多方努力。

  在鼓励群众参与中创新社会治理

  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必须把理念创新放在重要位置,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权利和责任、利益和风险的关系,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都有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责任,必须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善于引导教育人民群众,鼓励和提升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判断能力,完善公众参与公共生活的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互动。

  总之,坚持群众路线既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又是我们当前创新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我们应当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创新社会治理,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践行、丰富和发展群众路线,从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保持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作者系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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