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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护航,工商资本下乡“钱”途光明
//www.workercn.cn2014-07-09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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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邝奕轩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湖南永恒集团萦记乡愁以探索工商资本反馈农业新模式的生动实践告诉我们,工商资本下乡“务农”, 是“反哺”农业农村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助于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良性互动。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资金、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跳农门”现象明显,严重制约“三农”问题的解决。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发展适宜企业化经营的农业,有助于缓解农业生产要素短缺。二是有助于农业发展转型。因务农成本持续上升,以农户家庭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积极性受挫,耕地撂荒时有发生,危及粮食安全。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实现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优化升级农业供应链,可助力粮食安全保障。三是有助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长期以来,受资金、技术瓶颈限制,小农生产产出边际效益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强化农业的人才、科技、装备和资金投入,引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发挥企业经营渠道优势,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大幅提升农产品的加工度、进入市场竞争的能力。

  现代农业是强村富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务必要让农户过上富足而有尊严的日子。当前,有些工商资本下乡,出现了土地经营“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以及弱势农户生存空间被挤压的“伤农”情况。这就警示我们,工商资本下乡务农“钱”途光明,但还须建好制度“防火墙”,引导工商资本下乡真正“务农”,才能使其真正成为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

  保证工商资本下乡的质量和效率,就要祭出“三板斧”。一是建立严格的工商资本准入制度,预防“非农化”、“非粮化”倾向。首先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工商资本涉农。政府搭台,建设有效整合农业生产要素的平台,完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整合机制,为工商资本下乡发展规模化的种养业、技术门槛较高的绿色农业提供绿色通道;在土地流转、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放大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洼地”效应;支持工商资本进入产业链长、价值链宽、可实现企业增产、增效、增值的产业;鼓励工商资本从特色产业着手,用现代化的市场化思维、企业化思维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其次是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重点审查企业资信、产业规划、技术实力、风险防范等情况,确保农地农用。第三是建立工商资本务农监管体系,健全农地用途管制机制,建立土地费力测算体系,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严控企业短期掠夺性经营行为,对资本下乡后的运作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二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合理共享工商资本下乡务农红利。其一,通过政策引导,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处理好工商资本发展、农民获得实惠、生态保护有序推进的关系。其二,鼓励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挥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户参与谈判能力的平台作用。其三,通过股份分红、保底收购和利润返还等方式,确保农户分享农业产业化收益。三是完善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投融资平台等市场化体系,破解政府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难题。鼓励建立健全土地租金预付制度、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作者系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理事、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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