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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张裕辉//www.workercn.cn2014-06-25来源: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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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提示 长期以来,固定资产管理一直是工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如何切实有效地将乡镇工会固定资产管好、用好,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防止资产流失,是乡镇工会管理者和监督者需要认真研究和努力破解的课题。

  存在的问题

  管理意识不强。据笔者调查发现,80%的乡镇工会内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倾向,认为货币资金易于被侵犯,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而固定资产流动性不强,搬不动拿不走,管与不管并不重要。有的乡镇工会固定资产账簿不够健全,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总额,无固定资产卡片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记载资产的明细实物数量及使用保管责任人,导致账物脱节,账面总值对实物失去控制,资产存量不清。

  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目前,一些乡镇工会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完善,有的甚至没有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要求制定管理制度;有些乡镇工会虽制定了管理制度,但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

  资产账实不符突出。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记账,账物不牵制,造成账实不相符。如工会的业务部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实物奖励,既没有发票,也不通过拨款,如果接受资产的单位不及时向财务部门申报入账,财务部门就无法知晓这部分固定资产的情况,致使形成账外资产。还有的乡镇工会固定资产早已丢失或报废,实物早已不见,却不能及时核销,账面总额仍将其包括在内,造成账实不符。

  使用、维护、报废不规范。有的乡镇工会购置的资产设备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甚至长期闲置。有的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办理报批手续进行冲减,造成资产虚增;有的擅自将还能使用的固定资产低价处理或给个人或无故丢失,有的对一些特殊的固定资产缺乏维护意识,致使还未到有效使用期限,便不能正常使用,造成工会资产不应有的损失。

  对策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是各级工会的一项工作任务。乡镇工会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管好用好工会资产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彻底改变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实行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购置、使用部门负责人的分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将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单位领导经济责任的一项基本内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点等的管理和监督,提升乡镇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安全有效性。

  健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工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审批权限、购入验收、维护保养、资产处置等制度,配备专职的或资产管理为主要工作的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对造成单位固定资产损失要追究责任,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对暂时闲置和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及时在本乡镇内部调拨、调剂,充分发挥其效能,调拨时要及时更改卡片信息;确实不需要的可以对外捐赠或者评估作价转让、出售,减少浪费。乡镇工会处置报废闲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资产管理部门申报、主管领导审核、工会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随意处置。

  狠抓资产监管。市(县)工会资产监督机构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乡镇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原则和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乡镇工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批乡镇工会资产重组、置换、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对乡镇工会负责人进行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依法处置违规行为,指导乡镇工会发展与改革。工会财务、经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参与和监督工会资产监管工作,使工会资产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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