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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五策
马小娟 王倩
//www.workercn.cn2015-12-15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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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城市的各种优越性,如较高的经济收入、更多的发展机会、便利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吸引着众多农村人口流入,为城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也受到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落后的思想观念、较低的劳动技能、疏离的社交网络、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城乡二元的制度限制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党的十八大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而且事关我国经济转型和现代化建设。山西作为内陆省份,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对策一,调整产业结构,拓展转移空间。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我省第一产业就业过剩,大量农村劳动力亟待向非农产业转移。因此首先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尤其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广阔的空间。为此,首先应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如充分利用我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积极利用外资、民资,重视旅游产业链的打造和延伸,推进旅游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其次,应重视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我省中小微企业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应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创业难的问题,搭建多元化融资平台,积极推进多形式创业基地的建设。

  对策二,改革户籍制度,弱化身份限制。2014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2015年4月我省出台的《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指出,我省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为山西省户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我们可以从已实行的居住证制度入手,将有固定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或是稳定的职业收入和生活来源作为户籍转入的标准。同时,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允许就业和住所稳定且按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一定年限的人员及其亲属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切实满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基本需求,改善其生存状况。

  对策三,优化就业服务,调动转移意愿。首先,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与劳动力输入地进行沟通与合作,让农民多渠道了解真实准确的就业信息,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其次,应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关注农民工群体进城务工时遇到的心理问题、情感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对新一代未婚的农民工,企业和政府要多举办相关活动,为其提供交友交流的平台;为已婚的农民工积极提供廉租房、农民工公寓等,改善其居住水平,让其可以有与家人团聚的机会。第三,取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保障他们平等的就业权和劳动报酬权。

  对策四,完善社会保障,促进持续就业。近年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碎片化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仍是一大障碍。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一要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应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二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对接工作,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对于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三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对策五,加强就业培训,提升竞争优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组织就业培训,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市场准入,切实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应涉及家政业、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剩余劳动力经常就业的领域,方便农民快速就业;鼓励农民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提高市场竞争力;重视对农民工的创业扶助,鼓励有想法有干劲的农民就近实现自主创业;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农民在选择职业的时候能提高警惕甄别不利于自身的规定或条款,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懂得如何维权而不至于因为方式不当而酿成悲剧。

  事实证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作者分别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本文系2014年度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学研究课题“山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素及优化路径”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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