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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召开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
开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www.workercn.cn2016-10-14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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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张锐 彭文卓)“上海市总工会推行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制度,每年对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100%实施监督;江苏省总工会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中积极作为……”记者从全总今天召开的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国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全总书记处书记田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田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工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把握工会改革创新契机,充分借助网络信息发展动力,准确定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目标和方向,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他强调,各级工会要明确加强和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监督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着力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精准化、群众化、信息化发展,努力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入研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辽宁省总工会和四川省德阳市总工会等6个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据悉,截至2015年9月,全国共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98万个,共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208万名,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137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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