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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4年7月17日于巴西利亚)
//www.workercn.cn2014-07-20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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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17日在巴西利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一、应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迪尔玛·罗塞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出席2014年7月15日至16日在巴西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后,于7月17日对巴西进行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与罗塞夫总统回顾了双边关系发展历程,并就进一步深化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达成重要共识。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了中巴企业家委员会年会闭幕式,观看庆祝中巴建交40周年文艺演出。习近平主席还会见了巴西参议长卡列罗斯和众议长阿尔维斯,并在国会发表演讲。

  三、两国元首对中巴建交40周年表示祝贺,共同总结了40年来的经验,认为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是双边关系持续全面发展的基础。

  四、两国元首指出,中巴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建立全面战略对话机制,反映出两国关系在双边和多边领域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两国元首重申,将保持经常性沟通,始终牢牢把握中巴关系的发展方向。当前,中巴两国都在建设更加公平、繁荣的社会,希望两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背景下,双方重申将继续致力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五、双方强调,应进一步加强两国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社会团体、地方等往来。

  六、两国元首重申,中巴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高委会)机制在指导双边关系发展、确立双方合作新目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认为2013年11月6日汪洋副总理同米歇尔·特梅尔副总统在广州共同主持召开的中巴高委会第三次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希望双方继续落实好两国政府2012年至2021年十年合作规划。两国元首强调2010年-2014年共同行动计划所制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将共同行动计划延期至2021年。为此,双方委托中巴高委会中方主席和巴方主席协调更新共同行动计划。

  七、两国元首对2014年4月25日在巴西利亚举行的首次中巴外长级全面战略对话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一致认为在全面战略对话框架下定期举行相关机制性磋商十分重要,双方应加强在多边机制内的合作,共同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八、两国元首积极评价两国贸易和双向投资取得的长足进展。2013年,双边贸易额创历史新高,相互投资不断增长。双方将继续促进双边贸易和工业、油气、电力、铁路、港口、仓储设施和水运、矿业、农牧业、食品加工、服务业等领域投资的稳定增长及多元化,并对高科技和高附加值领域给予特别关注。两国元首还鼓励中国和巴西企业同南美和非洲地区的第三国共同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九、两国元首指出,双方航空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访问期间,经两国政府批准,中方有关企业与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签署了60架E190飞机采购相关协议。

  十、双方重申将通过机构间已有渠道进行友好磋商对话解决贸易问题,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双方同意就落实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保持对话,巴方同意对该问题做出迅速处理。

  十一、双方注意到巴西马可波罗公司在中国常州出口加工区设立生产部门的相关程序取得进展,希望其尽早启动运营。双方宣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巴西设立代表处。

  十二、两国元首强调重视在南美地区建设可持续的、综合性的基础设施网络方面开展合作。在此背景下,双方同意促进在农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供应链、矿业、能源、工业、高技术、科学创新、知识和创新密集型产业研发、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的投资。为此,双方鼓励中方企业参与巴西有关项目招标,尤其是连接米纳斯吉拉斯州卢卡斯里奥韦尔迪市和戈亚斯州坎皮诺尔特市铁路段招标。

  十三、2015年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20周年。双方重申多边贸易体制的价值以及其核心和首要地位,致力于强化以世贸组织为代表的透明、非歧视性、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世贸组织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尽早结束,并取得全面、平衡、有益发展的结果。

  十四、两国元首强调农业领域合作是中巴关系主要支柱之一,两国均从中受益。对双方在中巴高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成立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工作组并签署巴西输华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议定书表示欢迎。

  十五、双方高度评价两国有关部门在质检领域的合作。中方宣布解除巴西牛肉输华禁令,以恢复双方牛肉贸易,并承诺将加快解决巴宠物食品进口问题。双方承诺对中方水产和肠衣出口企业在巴注册和巴西牛肉、猪肉、禽肉出口企业在华注册工作给予特别重视。巴西承诺修订进口牛羊肠衣卫生要求,以便保障中国输巴牛羊肠衣贸易正常开展。

  十六、双方对巴西农牧业研究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间合作表示支持,再次强调设立虚拟实验室、开展种质资源交换联合计划及在上述平台开展生物技术合作的重要性。一致认为,在农业研究和农业发展领域的双边合作十分重要。重申将致力于强化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遗传资源获取及成果分享的国际机制。双方强调,两国在生物多样性大国联盟框架下保持良好协调。

  十七、两国元首强调,双方能源矿产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双方重申高度重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加入开发巴西里贝拉油田的联合体,欢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和管理巴西输电线路项目。

  十八、双方将密切矿业领域合作,加强地质矿业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联系,促进地质调查信息化和矿产勘查、开发、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密切铁、锰、铝土、铌、稀土等矿产资源领域勘查开发与利用的合作。

  十九、双方强调清洁、高效、可再生能源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强调有必要加强对彼此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的了解,以明确双方共同点和互补优势,从而鼓励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在相关领域合作。在这一背景下,双方欢迎中巴就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开展讨论,鼓励在生物燃料、太阳能、风能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对油气领域继续对话合作表示赞赏。

  二十、双方强调知识经济对推动两国可持续发展、提高竞争力以融入全球经济发挥着关键作用。双方赞赏两国在科技和创新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对中巴气候变化和能源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和中巴纳米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投入运行并取得积极成果以及中巴气象卫星联合研究中心和中巴生物技术中心进入筹备阶段表示祝贺。双方同意巩固中巴高级别科技创新对话机制,推动大学、研究中心、科技产业园间定期对话,落实中巴竹业领域合作五年工作规划(2013-2017年)。

  二十一、双方认为,1988年起开展的中巴地球资源卫星项目是发展中国家高科技领域合作的典范。两国元首重申将重点开展空间合作,并于2014年底发射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4星。双方同意加强遥感卫星数据及其应用的合作,继续推动中巴地球资源卫星图像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中国地球资源卫星非洲计划框架下向非洲国家免费共享和分发。双方强调推进和巩固双边航天合作项目的重要性,对在2013年11月签署的中巴航天合作十年计划(2013年至2022年)框架下开展的合作表示赞赏。该计划为发展中国家在空间技术、空间应用、空间科学、单机、部件及地面设备、人员培训、测控支持、发射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搭建了全新平台。

  二十二、双方将继续积极推动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密切人文交流,深化传统友谊。

  二十三、双方一致认为,文化合作对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至关重要,赞赏2013年9月在华举行的“巴西文化月”和2013年10月在巴举行的“中国文化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两国文化交流合作,双方同意商签2015年至2017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

  二十四、双方肯定两国体育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鼓励中巴体育事务工作小组继续开展工作。双方将于2014年下半年在华召开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届时中巴双方将就足球合作事宜进行磋商。中方祝贺巴方成功举办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

  二十五、双方将深化教育合作,支持在中国高等院校实施巴西“科学无国界”项目。为此,双方同意鼓励更多巴西学生来华学习和参与各类教学实习。双方强调通过既有渠道继续交换奖学金名额的重要性,鼓励孔子学院在巴汉语教学和巴西教师在华葡语教学活动。双方重申深化民航领域人力资源合作。双方还强调应密切两国研究机构和智库间的合作。

  二十六、两国元首重申着重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实现社会包容、提高两国竞争力以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双方鼓励就宏观经济政策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金融问题进行定期磋商。双方回顾了2013年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欢迎两国银行在对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认为这为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

  二十七、双方重申愿在2011年签署的防务合作协定基础上加强合作,特别是在高层互访、专业交流、人员培训和防务产品领域的合作。鉴此,双方重申在中巴国防部防务交流与合作联委会框架下加强防务领域对话及继续开展技术对话的重要性。

  二十八、两国元首对中巴互换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批准书表示欢迎。该条约签署于2009年5月19日,旨在为促进两国企业和个人往来提供法律保障。双方同意通过签署更多协议和采取更多措施,以加强在移民和旅行证件方面的司法合作。

  二十九、巴方对中方在累西腓设立总领事馆表示欢迎,中方对巴方简化技术人员90天及以下停留期的工作签证手续表示赞赏。

  三十、双方将在对等原则基础上继续为向对方国民颁发签证提供便利,对双方完成关于简化商务人员签证手续协议谈判表示祝贺。

  三十一、双方承诺将按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为两国领事官员提供便利及必要协助。双方一致认为应加强对有关信息的交流说明,以减少一国国民在对方国家从事非法工作的情况。双方承诺将在预防和禁止以任何形式贩卖人口方面加强合作。

  三十二、双方认为,两国通过高层访问、中国全国人大和巴西众议院定期交流机制、中国全国人大和巴西参议院及众议院专门委员会和议员友好小组等渠道,全面加强两国议会交流合作,将有助于推动双边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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