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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追求
//www.workercn.cn2014-03-04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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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理昕

  党的十八大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社会层面提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这与我们党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相承接,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契合,是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内核,为新时期国家奋斗和公民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准确理解其形成基础、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对我们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追求是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总结改革开放新的实践基础上提炼升华的结果。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人的发展,人类社会最高的理想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此需要坚持平等、公正的价值原则,需要完备的法治保障。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追求提供了生长土壤和发展空间。30多年来,改革开放所释放出的政治平等与经济自由意蕴给社会松动的空间,激发出社会的巨大活力。也正是以此为始,公平正义与法治政府的理念得以在中国大地不断生长,社会建设的空间纬度得到不断拓展,从而成为“五位一体”的建设布局中的重要方面。而且,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呈现,使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核心价值追求更加生活化和具象化,必然要求我们党着力凝聚价值共识,进一步动员和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发展,从而为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和公民行为准则的践行提供有效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有序运行的价值追求,具有十分丰富的话语内涵。“自由”是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生成的基本前提,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中国的改革始自对“自由”的尊重,从当初对“大包干”改革的宽容,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同和确立,相应的思想观念和政治民主都日益增强,整个社会和人的创造力、活力真正迸发了出来。“平等”是对普遍自由的一种维护,是自由的基础。当前,人们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凝聚的平等观,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那种平等,这是构成法律基石意义上的平等。“公正”体现了对当今社会诉求的回应,是社会自由和平等的环境和条件。“公正”是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不仅是今天引领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主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因此,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是当下社会各阶层的最大公约数之一,是能集结最广泛的社会力量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困境的关键。“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核心是“规范权力保障权利”,为自由、平等、公正提供制度保障。“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民主化、规则化、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推进器,也是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纾解社会张力的根本出路。

  当前,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两者重叠交织异常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培育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紧迫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并有效引导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培育和践行,让这一观念成为主流;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并养成习惯;要从群众的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出发,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践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结合起来;要融入政策制定和执行以及制度建设之中,使之成为我们党推动社会建设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取得新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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