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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败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
左新军
//www.workercn.cn2015-01-1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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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认真贯彻依规治党,释放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

  用法治思维反对腐败,坚决消除特权思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是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特点作出的科学论断。必须用法律约束权力,在法治框架下反对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党员干部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行为底线。自由主义是产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土壤,严明政治纪律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要加强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强廉洁政治建设,核心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法纪都要依法严惩。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破除特权,消除人治。特权产生腐败,腐败助长特权。现实中,“有治人、无治法”、言出法随、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等特权思维根深蒂固,一些人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就容易滋生特权思想,唯我独尊,凌驾于组织之上。要遏制和消除特权思想,就必须要用法治约束权力运行,破除特权,消除人治,才能实现为民务实清廉。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反腐,制度建设是关键。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用改革的方法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坚持制度创新,切实管住“人”“权”“钱”等腐败现象滋生的核心区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探索研究解决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建立一批“好用、实用、可用、管用”的法规制度,通过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突出依法治吏,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治国就是治吏,依法治国首先要做到的是依法治吏,依法治吏就要求领导干部依法用权。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律管不住干部,必然管不住群众,落实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各级领导干部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言其行都有着一定的示范效应,要牢牢树立党纪严于国法、带头应是必然的意识,确保一切行为都在法治框架内开展,才能带动全社会尊重法治,形成守法、信法、用法的氛围。(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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