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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要坚持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王德文
//www.workercn.cn2015-05-16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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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宣告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行,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各族人民从此进入当家作主新时代。在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得到充分体现,必将在新时期发挥更大作用。

  一、全面总结人大制度在西藏实行50年的光辉历程,把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解得更深刻

  50年来,历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保障和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顺利进行,保障和促进全区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机关以主人翁姿态行使当家作主权力,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这是以坚定党的领导为根本,服务和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50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首要位置,把人大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中的重要事宜以及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工作安排做到向自治区党委事前请示、工作完成后及时报告,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把人大履职尽责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从而使人大各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把群众路线作为治边稳藏、人大履职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落实到各个环节,认真解决好为谁立法、替谁监督、靠谁行权的问题,加强民主立法、促进民生改善、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把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好、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好。

  (二)这是以强化法治保障为动力,服务和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事业深入向前推进的50年。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工作主题必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根本,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改革是发展的动力。50年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无比正确和巨大力量。一直以来,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是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遵循的一条主线,自觉做到立法服从大局、监督服务大局、决定重大事项维护大局、依法任免干部保证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着力加强立法工作,法制保障作用得到切实体现。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始终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的原则,共制定和批准3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其中现行有效法规100余件,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50余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比如,制定婚姻法变通条例、环境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条例、登山管理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以及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促进和谐稳定方面的多项决议决定,为西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二是着力强化监督职能,人大监督实效得到不断增强。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15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450多次,对相关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和专项调研、专题询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连续13年在全区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自治区“一府两院”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近1万件次,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300条左右,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着力完善决策机制,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得到积极推进。围绕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批准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斗争,设立纪念日及升挂国旗,修改和废止法规,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撤地建市等重大问题,先后作出决议决定220多件,是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四是着力规范任免工作,党委人事意图得到圆满实现。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00多人次,认真组织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进行任后监督,确保自治区党委关于干部工作决策部署的顺利实现,使政权机关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五是着力加强外事工作,营造有利外部环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涉藏外事工作,先后接待欧洲议会及部分国家议会访藏代表团200余批次,常委会领导带队出访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出访已列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范畴,成为一个品牌团组,坚持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讲好西藏故事,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西藏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扩大了西藏的国际影响,有力挤压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国际活动空间。

  (三)这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服务和促进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得到有力实现的50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11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本地事务提供了便捷有效形式,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力保障了各族人民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目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93%以上、占全区干部队伍的70.95%,历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主席均由藏族公民担任。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坚持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建立健全代表小组,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创建推广“人大代表之家”,2016年年底将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名基层人大代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做好闭会期间的服务和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选择社会关注的重点建议进行督查落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四)这是以协调有序高效运转为途径,服务和促进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进程的50年。按照宪法规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自治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起来,注重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坦诚交换意见,既通过监督纠正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中的不足,又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形成各自发挥职能、整体合力推进、共同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

  50年的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1、确保党对人大领导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治区党委先后于1989年、2005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党对人大的领导得到切实加强。2、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根本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反映群众心声、凝聚群众力量、实现履职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确保服务全区大局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根本所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增强实效,使人大工作与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4、确保宪法法律实施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西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办事靠法,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5、确保与时俱进发展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下,在依法履职中积极探索有效开展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做法,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切实保持人大工作的蓬勃生机和创造活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面临的新形势把握得更准确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内容。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分析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制度的本质定位,切实增强坚定不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鲜明指出“三个是”的本质内涵,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安排;强调要把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等等。当今国际风云变幻纷繁复杂,面对进一步坚守和夯实我国政体根本和根基的新形势,必须切实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走好自己的路,坚持自身制度特色、发挥自身制度优势,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概括,切实增强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必须”的基本经验,这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有效的科学标准,要求做到“六个坚持、六个防止”;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要求做到“三统一”、“四善于”,等等。当今世界制度较量是最根本的,面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制度体系的新形势,必须准确把握和切实运用好基本经验和新思想新论断,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使人大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体现创造性,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明确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五个重要环节的工作,这就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就坚持立法先行、加强重点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建设法治队伍和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面对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根本政治制度功效的新形势,必须从人大的定位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行使好人大各项法定职权,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力量助推我区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三、紧密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权力机关作用发挥得更充分

  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藏、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更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全区各族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需要人大更大作为。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更大力度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主动作为。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与全国相同的是时间和目标,不同的是起点和条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时不我待,需要迎头赶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充分发挥人大独特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准确把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紧扣跨越式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全区经济工作部署、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题调研,以有力措施保障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先进性、广泛性的特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充分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联系广泛的优势,当好改革的宣传者、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促进改革决策更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认真研究制约改革的突出问题,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及时把改革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见到成效。

  (三)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为推进法治西藏建设切实履职行权。人大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实施的监督者,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在推进依法治藏中肩负着特殊而重要的职责。要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西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一府两院”更好依法履职,使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大工作监督力度,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更好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强执行、抓落实,共同推动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成效。要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结合立法、监督开展普法,大力开展“法律七进”,使立法、监督的过程真正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治文化、推动全民守法的过程。

  (四)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依法用权发挥人大积极作用。要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干部的选举、任免关,加强任后监督,认真组织代表评议,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要以加强预算监督、审计监督为重点,开展依法审查、实质性审查,推进常委会整改建议的落实,在强化制度执行中堵塞漏洞。要及时通过立法完善约束机制,为形成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法治保障、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坚定“三个自信”,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履职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走过了50年的光辉历程,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不断推动我区人大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前行、创新实践,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伟大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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