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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思想六大创新
汲传排
//www.workercn.cn2017-09-01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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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强力反腐。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反腐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不仅得到了全国人民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思想和理念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创新。五年来反腐取得的巨大成绩,就是在这些新思想新理念指导下取得的。本文重点从六个方面对这些新思想新理念进行简要梳理和总结。

    强化监督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思想和理念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判断,并提出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重要论断以及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思想和理念。早在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思想和理念有过一段深刻的表述:“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思想和理念,目的是为了全面强化监督。所谓“无禁区”,是指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巡视就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因腐败被查办,就是反腐“无禁区”的生动体现。所谓“全覆盖”,是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全覆盖就是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表现。所谓“零容忍”,是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只有“无禁区”,才能“全覆盖”;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

  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思想和理念制度化。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在公报中首次提出“建立党内监督体系”,指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强调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内监督从此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思想和理念,不仅突出强化了监督,而且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以标促本的“标本兼治”思想和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不仅坚持了“标本兼治”的思想和理念,而且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强化惩治、以标促本,先期重在治标,以治标促进治本。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为应对当时“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败思想和理念。这与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思想和理念有着明显不同,因为前者的重点在惩治(治标),后者的重点在预防(治本)。

  对于以标促本的“标本兼治”思想和理念,王岐山同志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进行了解释:一个发高烧生命垂危的病人,医生是先给退烧还是先治病根?显然是先退烧救命,再找出病根、对症下药。否则,病根还未除,人已经烧死了。

  事实上,在反腐败斗争中,“标”与“本”是一对矛盾关系,“标本兼治”并非是治标与治本同步同力,而是应当审时度势,分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先期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所面临的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证明“标”已经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迫切需要强力反腐来治理,和时间赛跑,为治本赢得时间。更何况,治标本身也是治本过程的一个阶段,不治标也就谈不上治本。

  治标,主要是强化惩治,“老虎”“苍蝇”一起打,目的是“治已病”、减少腐败存量。治本,主要包括制度建设、纪律建设、道德建设、党性修养,目的是“治未病”、遏制腐败增量。

  从中外历史经验看,大力反腐需要有一个集中惩治的过程。清朝雍正王朝的反腐就是如此。雍正即位后,针对康熙后期积累下来的吏治废弛、贪污成风问题,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吏治整顿运动,集中查办了包括湖广布政使张圣弼、湖南按察使张世安、江苏巡抚吴存礼、山西巡抚苏克济、苏州织造李煦等一大批高官,使当时的官场清明了许多,为雍正王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普京担任总统后,在俄罗斯也掀起了反腐风暴。在这场风暴中,俄武装力量前总参谋长马卡罗夫和军事航空运输司令部副总司令舍米亚金因财产申报不实被免职,俄新西伯利亚州州长尤尔琴科、布良斯克州州长杰宁因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被解职,俄陆军前总司令奇尔金因受贿被判刑。强力反腐使俄罗斯贪腐之风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为将强化惩治、以标促本的“标本兼治”思想和理念具体化,党中央提出了反腐“三阶段论”,对反腐败战略路径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反腐“三阶段论”的主要内容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肃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把严肃纪律作为治本之策,守住纪律底线,穿越底线动辄得咎,强化“不能腐”;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不动摇,最终解决“不想腐”。通过强化惩治,先使其“不敢”;再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破立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到使其“不能”;最后通过强化党性修养和道德建设,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使其“不想”。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逐步形成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反腐“三阶段论”在历史上有经验可循,符合反腐的一般规律。中国古人在总结有关经验时,认为廉洁有三重境界:“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其中,“不敢取”为下、“不苟取”为中、“不妄取”为上。这正与“不敢”“不能”“不想”的反腐路线图相对应。

  在以标促本的“标本兼治”思想和理念指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纪法分开的“把纪律挺在前面”思想和理念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调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反腐败思想和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严明党的纪律。他反复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无数反腐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求守住纪律底线,注重用党纪来衡量、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防患于未然。

  “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质,就是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如何做到这一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新思想新理念。党中央认为,国家法律是公民的底线,党的纪律是党员的底线,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法。如果纪法不分,党的各级组织、党员都退守到连公民都不能破的法律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的行为标准、弱化了党的先进性,在实践中,也会导致法在纪前,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最后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法分开”,就是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纪严于法”,就是党的纪律比国家法律规定得要严格,党员违纪未必违法,但党员违法必然违纪。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为了重点解决长期以来党规党纪中“纪法混淆”的突出问题,去除了原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

  为将“把纪律挺在前面”具体化,党中央提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调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内容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四种形态”从8800万党员的总体出发,为一般健康、亚健康、得小病、生重病的不同人群提供了分类诊疗方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纪法分开的“把纪律挺在前面”思想和理念,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之后,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由此前的“办案”一律改称“纪律审查”,违纪违法者先由纪委作出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改变了十八大之前对涉腐党员领导干部的惩处由纪检机关全程包办的做法。对于一些严重违纪但尚未触犯刑律的党员领导干部,则只按党纪给予处理,如副部级的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刘礼祖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降为科员;副部级的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副部级的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这样不仅做到了纪法分开,而且节省了纪检机关查办违纪案件的成本,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能。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为纪法分开提供了制度保证。

   内外兼修的“德法相依”思想和理念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善于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管党治党营养,其中,内外兼修的“德法相依”思想和理念就被运用到反腐败斗争之中。

  中国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和思想。其中,德治思想和实践贯穿于历朝历代,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为政以德、礼法相依、德主刑辅、尚德希刑、管权治吏、正心修身等历史经验和思想,对中国历代统治者产生了重要影响。历史学家陶希圣认为,早在中国氏族社会的周代,就已经有了“明德”和“明刑”的“德刑并举”思想。《唐律疏议·名例》序疏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体现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为政者施政和教化人民要坚持德法相依。唐太宗李世民就认为治理天下不能靠严峻刑法,而要靠仁义。他说:“朕看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者,国祚延长;任法御人者,虽救弊于一时,败亡其促。……今欲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清代康熙皇帝也极力主张“仁政”,他常说:“天下当以仁感,不可徒以威服。”

  在强调依规治党的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以德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领导干部要坚定文化自信,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关于内外兼修的“德法相依”思想和理念,王岐山同志曾经撰文进行了阐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德法相依,相辅而行;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又要守住党的纪律“底线”。

  所谓依规治党,就是“依规管党治党”,用党章党规党纪强化“他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初步建立起了完整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包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别是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使管党治党有了具体的纪律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立规。

  所谓以德治党,就是要“讲德行、讲党性”,用德行和党性强化“自律”。党中央要求全党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德治礼序、崇德重礼的文化精华。传统文化中的“德”,核心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礼”则是有礼节、有礼貌、讲规矩、守秩序之义,主要指个人的内在修养和素质。崇德重礼,实质上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强化人格修养、提升道德品质。2015年10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适用对象上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在要求范围上由“廉洁从政”扩展为“廉洁自律”,在条款内容上由负面清单转变为正面倡导。《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在立德,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供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标准和目标。

    协同推进的“净化政治生态”思想和理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腐败问题也不例外。反腐败不能局限于惩治腐败本身,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还要联系导致腐败产生的其他因素,诸如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统筹把握,综合施策。

  在反腐败斗争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善于运用联系的观点,高度重视与腐败相关的从政环境,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第一次引入了“政治生态”概念。2014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他提出“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2015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他提出“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净化政治生态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2016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他强调,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重要政治基础”。

  “政治生态”是一个政治学术语。在我国,它通常指各类政治主体生存发展的环境和状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政治生态既包括党内政治生态,也包括社会政治生态。

  建设现代文明社会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态,而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良好的文化社会环境。特别是在受儒家文化影响巨大的东方国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于提升官员的廉洁度具有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新加坡的经验值得借鉴。

  正是认识到良好政治生态对于反腐败的正面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同时,注重净化社会政治生态。具体表现为:

  通过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中央认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咬住八项规定不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都突出强调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为此,党中央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打牢理想信念根基;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党尊崇维护党章、学习贯彻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端正用人导向,根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必须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做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上率下。这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过党风带民风、民风促党风,净化社会政治生态。党中央认为,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党风是关键,党风决定民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走向具有重要影响;必须狠抓党风建设,促进民风转变、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发展;只有执政党的作风真正改变了,才能以优良党风影响和带动民风社风的转变,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由党风带民风的反腐新思想新理念,正是基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而提出的。中国传统文化既有积极健康的一面,也有消极糟粕的一面,譬如庸俗的人情世故就是糟粕。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情社会,“人情”甚至被看作是“人生最大的债务”。很多腐败案件的导火索就来自于“人情”,因为公职人员在偿还“人情债”的时候,往往会动用包括公权力在内的公共资源。如果不解决类似“人情”这样的不良社会风气,就不可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正因如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家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由党风带民风、民风促党风的官民结合式的反腐思想和理念,对于反腐败的深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通过营造健康洁净的政治生态,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气候和土壤环境。

  久久为功的“永远在路上”思想和理念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痼疾顽症,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质。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始终,像恶性肿瘤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与腐败相关的不良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同样相当顽固、易于反复。正因如此,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要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持之以恒。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斗争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久久为功的“永远在路上”思想和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认为反腐败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善于把握古今中外的历史规律,对腐败的特质以及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有着深刻的认识。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刻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并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明确提出反腐败斗争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重在“抓常”“抓长”,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如何做到“抓常”“抓长”?党中央提出,必须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踩着不变的步伐,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断。尽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中央仍然要求全党保持清醒头脑,既要看到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又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什么说“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深刻阐释:“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五年来的反腐败斗争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的科学性。

  久久为功的“永远在路上”思想和理念,将指引我们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不断走向深入,并最终取得决定性胜利。

  (作者系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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