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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点丨罗宗毅: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
范思立
//www.workercn.cn2018-03-17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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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罗宗毅

  两会热点

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范思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国务院3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公布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罗宗毅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意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罗宗毅自谦地表示,“作为一名学者,有责任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和贯彻落实好改革方案,所谈内容只是我初步的认识和体会。”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说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罗宗毅: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可以从四方面理解这将是一场深刻的变革。

  第一,从改革的范围看,这次改革的涉及面广。与以往机构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不同,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跨军地、中央和地方各层级机构。

  第二,从改革的深度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决定》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5个方面,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具体部署。这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

  第三,从改革的难度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所有这些,都同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回答。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到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安排、利益调整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要对现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

  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党和国家机构最为全面和深入的一次组织变革与创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认识和理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罗宗毅: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党和国家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也是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突出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既然是“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就要把这种制度优势发挥出来,使其发挥最大的效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依托。此次机构改革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着眼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适应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还不完全适应。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通过此次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的重新配置、优化,将使得党的十九大所确立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得到有力保证。

  第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与这一要求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未完全消除,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有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好或管到位,有些该放的权没有下放或放到位,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这就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第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层面,而要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中国经济时报:目前,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罗宗毅: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正如《决定》中所指出的,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此次改革是强本固基的方案

  中国经济时报: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七次机构改革相比有何显著特点?

  罗宗毅:回望改革开放40年,中央政府机构大的改革有七次之多,历次改革重点、取向、效果各不相同,整体上看主要以机构精简为突破口和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两个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

  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强调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强调了坚持问题导向,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方案。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远,是这次改革的重要特征。从改革目标来看,包括了党、政府、武装力量和群团四大方面,即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和群团工作体系。每一体系都有明确的改革目标,由此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形成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学习研读改革方案,可以发现,这次改革方案体现了“四个坚持”的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也是改革的目标任务。要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革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

  第三,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第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

  机构改革和职能完善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发展实际和发展阶段作出调整。此次国务院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从已公布的《议案》来看,新的机构设置有几个特点:一是着眼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是着眼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着眼于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合并、精简有关部门,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比如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组建农业农村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等。

  跳出历次机构改革的“周期率”

  中国经济时报:此次机构改革如何从根本上遏制以往出现的“精简-膨胀-再精简”的问题?

  罗宗毅:机构改革出现“精简-膨胀-再精简”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宏观角度看,要想跳出历次机构改革的“周期率”,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是关键。

  一是按需设置。政府规模有其一定的内在规律和科学量度,过大或过小都是不足取的。对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和不同时期的政府而言,其规模应与当时、当地的实际相称,即使是同一个政府,在不同的时期也应有不同的规模。

  二是转变职能。要避免“精简-膨胀-再精简”的问题,关键在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职能不转变,即使机构精简了,到时候还会反弹。要想使机构改革真正取得成效,重点还是管住管好该管的,放好放活该下放的权力。

  三是分流人员。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因为机构与人员编制密切相关,精简机构意味着裁减人员。从历次机构改革来看,如不能实现人员的合理分流,改革的成效也会相应减弱。

  四是刚性约束。机构设置如果缺乏强有力的控制和约束机制,易于造成机构设置和编制的失控,最终达不到机构改革的目的。

  以上这些,在这次机构改革的方案中都已经作出安排。要顺利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切实收到改革成效,就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紧、抓细、抓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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