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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的检察元素

胡东林
2018-07-21 09:54:24  来源:法制日报

胡东林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月5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首次正式提出“三个一以贯之”的科学论断。“三个一以贯之”不仅体现一种底线思维和工作方法,而且也体现一种坚持、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其中,“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一以贯之”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社会矛盾风险防范是社会治理的源头要素和基础环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各种利益冲突相互交织叠加,社会矛盾风险与冲突呈现新的特点和态势。在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检察机关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树立治理“关口前移”观念,在新时代背景下更显得迫在眉睫。不断丰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的检察元素,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和成效性,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

  社会矛盾风险分布比较广泛,检察机关面临的社会矛盾风险防范相对比较确定,主要通过检察司法办案排查和挖掘相关的矛盾风险源头,从而达到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效果。因此,检察机关防范的社会矛盾风险对象,与政府部门、学校、团体、自治组织等单位相比有所不同,具有其独自的职能特点与方式。前者是根据现有案发特点与规律以逆向防范的方式进行,侧重于亡羊补牢,修复已经破损的社会关系,警示预防类似的矛盾冲突再发生;后者是根据社会常理、自然法则以及各自职责要求以顺向防范的方式进行,侧重于防患未然,维持现有正常运行的社会秩序,预防控制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出现。同时,检察机关是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在思想理念、组织形式、责任分工、具体举措、实际效果等方面具有相对更高的要求。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立足惩治与预防刑事犯罪职能,积极参与社会风险防范,积累了一些经验成效,但是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现存问题比较明显。譬如,思想观念滞后,“预防”胜于“打击”是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理念,但是“重打击、轻预防”的司法观念一直在司法实践领域根深蒂固;创新举措相对被动,预防工作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刚性举措不多,对惩治刑事犯罪中所暴露的社会风险和隐患问题,没有认真地总结调研,缺少相应的举措与对策;组织形式分散,没有形成系统的有规模的组织态势,只是在某些领域有选择地零散地开展预防工作,没有形成内外组织协同发力,没有形成长效性风险防范机制;信息技术不高,没有有效利用大数据时代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的更为广阔、便捷的技术平台,相当部分工作尚处于传统的人工运行模式等等。这些因素显示,社会矛盾风险防范依然任重道远,检察机关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风险发生规律和演变趋势,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最大限度控制和防范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风险防范是一项复杂、系统而又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检察机关要因势利导,立足检察职能顺势而发,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方面有更大作为、更大贡献。

  一是转变思想理念,形成“立体式”社会矛盾风险防范思维。认真领会与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一以贯之”的思想精髓,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缺乏风险意识是最大的风险,风险管理是克服风险的最佳途径。同时,适应新时期社会风险防范的内在要求,形成“点”“线”“面”三者结合的立体式、多层次的防范思维和体系。所谓“点”,就是结合办案搞预防,做到“挖一鼠、堵一洞”;所谓“线”,就是针对重点发案行业或重点发案人群集中预防,达到“查一串,防一类”;所谓“面”,就是通过社会综合预防,做到“敲警钟、治一片”。

  二是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建立社会矛盾风险防范网络平台。积极借助信息技术,运用大数据优势,不断提高社会矛盾风险发现、化解、管控的能力。社会矛盾风险防范、调处、统计、分析、研判必须建立信息网络平台,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社会矛盾风险预防才有基础,防范工作才能插上腾飞的“翅膀”。

  三是利用风险管理原理,探索矛盾风险防控内在规律。吸收借鉴风险管理学原理,不断提高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科学性,努力做好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风险规避等三篇文章。风险管理的基础是风险识别和评估,对不同情形下的社会矛盾风险点进行量化评价,确定风险等级,设置相应的预警机制;风险管理的着眼点是风险控制,通常在评估风险之后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防范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管理的关键点是风险规避,通过有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从而降低损失发生的几率或降低损失程度。

  四是借鉴枫桥经验,强化刑事犯罪预防组织功能。“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基层社会矛盾控制模式逐步走向成熟,检察机关应当自觉运用“枫桥经验”,抓住历史机遇,以强化刑事犯罪预防为突破口,突出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风险。

  五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社会矛盾风险不是孤立出现的,往往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而形成的矛盾风险综合体。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幻想,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关键是构建有工作责任、组织协调、目标管理、分析研判、质量考评等于一体风险防范长效工作机制。

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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