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以下简称黑恶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是国家、社会发展的毒瘤,需要及时切断他们的发展之路。
黑恶组织靠“争”不断扩大经济基础。黑恶组织控制黄赌毒地下市场,通过直接开设非法场所或者收取保护费的方式获取暴利。近几年黑恶组织开始向新行业、新领域发展。有的黑恶组织与少数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实施暴力将普通民众或者企业主的房屋、厂房一夜之间夷为平地。有的黑恶组织暴力介入物流托运领域,获得运输线路,抬高运价以获取利益。有的黑恶组织垄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如生猪屠宰、豆制品等行业,获得数量可观的持续性非法收入。有的黑恶组织以合法公司为外衣,或者不注册公司,以金融咨询、小额信贷为名义,制造现金贷、校园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案件,以合法借贷为外衣,实施犯罪行为。
黑恶组织靠“打”称霸一方,软硬暴力相结合。暴力是黑恶组织得以滋生、扩大、称霸的重要手段。黑恶组织通过暴力获取经济利益,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非法活动;通过暴力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迫使被害人不敢、不能反抗;通过暴力形成对某一地域或者行业的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黑恶组织的暴力形式,“硬”“软”结合,随着组织形式、组织实力的变化而变化。有的黑恶组织以硬暴力为后盾,采用“谈判”“座谈会”“摆场子”“喝茶”等方式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向被害人施加压力,不服从就以更深度恶害相威胁,或者直接实施硬暴力。有些黑恶组织自己成员不出面,高价雇佣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等纠缠讨债,采用拉横幅、头缠白布等方式破坏他人名誉,采用跟踪、追逐、威胁、纠缠、非法侵入住宅、干涉生产经营等方式讨债、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等。有的黑恶组织在农村把持基层政权以后,通过召开宗族会议的形式,将某些有正义感的举报人开除出宗族,不允许村民参加举报人家里的红白喜事,不允许举报人参加宗族活动等。
黑恶组织靠“养”寻求政治保护。黑恶组织“养”代理人或者“养”自己,谋取政治资源。某些行业部门或者警方的工作人员被收买后,成为黑恶势力的“消息树”“保护伞”,极大地增加了执法打击难度。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行使具体职权的大量科级干部或者普通公务员,同黑恶组织成员之间,是亲戚、朋友、同学、同乡,这种亲情、友情关联,使黑恶组织能够在执法的缝隙中滋长起来。
有的黑恶组织首要分子捞取“红顶”养自己。农村中的黑恶组织成员通常操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活动,将自己团伙成员逐渐发展为村“两委”委员,控制全村政权。有的黑恶组织在经济实力增长后,开始攫取更多政治资源,自己或者成员担任市、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等。这些代理人上任后,回馈黑恶组织,在土地承包出租、拆迁改造、矿产开发等领域为黑恶组织提供更多便利,掏空本属于农民集体的利益。
更有甚者,有些国家工作人员不甘心当“保护伞”,自己赤膊上阵,直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四川省大英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某为串通投标团伙、开设赌场团伙充当“保护伞”。他自己向人放高利贷一千余万元后,多次指使社会闲杂人员到被害人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暴力讨债。
面对黑恶组织,需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拔“伞”,无“伞”治“懒”。在各种行业、地域的乱象中,需要及时处理。古人云,“明治病之术者,杜未生之疾;达治乱之要者,遏将来之患。”乱象中,往往隐藏一定灰色利益,存在生长黑恶组织的可能。及时治理乱象,防黑恶组织于未然。
有“伞”拔“伞”,无“伞”治“懒”。黑恶组织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与相关部门包庇纵容有密切关系。有了来自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黑恶组织实施犯罪行为时,肆无忌惮,使群众更加无奈,被害人往往投诉无门,求助无果。有些行业、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懒政怠政,有些村或者乡镇干部,面对黑恶组织,不敢管、不愿管、管不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听之任之。有些行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行业乱象听之任之,或者以罚代管,甚至从违法乱象中收取保费等,不治理或者治理不彻底,无法规范行业乱象。这就造成农村、乡镇或者行业内黑恶组织慢慢滋生成长起来,最终祸害一方。懒政做法为黑恶组织滋生提供了土壤。在群众投诉、反映较多或者反映激烈的行业、领域,应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懒政。
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消除黑恶组织生长的土壤。农村基层选举工作完善,能够防止基层权力受到侵蚀,保证农民真正实现自治。每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应有专门负责任的部门处理其中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黑恶性质组织成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减少农村“两委”被把持的风险,减少黑恶组织利用农村基层自治的平台扩大影响力。
严格基层执法,勇于向黑恶组织亮剑。基层执法过程中,黑恶组织利用暴力方式,软硬兼施,既有可能直接干扰执法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又有可能利用掌握的“保护伞”资源对执法人员进行报复。扫黑除恶过程中,需避免基层干警不敢严格执法,成为黑恶组织与被害人之间的“调解员”,伤害法律权威,伤害农民或者基层群众的法感情之现象。
(作者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