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就业工作的几点启示
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数量巨大,这是宝贵的资源。同时,解决好就业问题,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就业总量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对稳定经济社会全局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70年就业成就的取得,是党带领人民干出来的。与就业相关的发展和改革措施不断出台,谱写了一曲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精神的就业赞歌。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就业摆在突出位置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业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因此,党和政府一直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人员安置、劳动就业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始终把安置失业人员问题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并采取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的办法,以期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1954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但促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是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被摆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此,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两个就业促进规划,即《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和《“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近年来,针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党中央提出了“六稳”方针,其中“稳就业”是摆在第一位的。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但总的来说,经济增长是就业增加的前提,没有经济增长,就业的根基就不牢靠。因此,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国都能坚持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地位,不断将经济蛋糕做大,夯实就业的根基。
新中国成立之初,可谓一穷二白。通过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基本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就业问题也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改革开放后,经济增长虽然有波动,但整体而言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而且实施了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保持了比较好的协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继续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一是在巩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4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总产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是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力量。二是在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劳动力不断流向城市是大势所趋,但美丽、富饶、宜居乡村的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极大地促进城乡两个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有效地化解城镇就业压力。三是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同时,打造多个经济集聚中心。从改革开放之初的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到后来的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再到现在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都在不断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四是在巩固做强传统动能的同时,不断培育新动能和经济新业态。当今世界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孕育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发展,它们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同时,为创业就业提供了新的空间。五是在深化改革的同时不断扩大开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得益于对外开放,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得益于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
坚持实事求是,在不同阶段实施不同的就业政策
我国在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时,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效果显著。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针对当时的失业情况,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一方面对国民党政府遗留下的公职人员和官僚资本企业的职工,采取全包下来政策,以减少新的失业;另一方面,通过“统一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两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如此,城镇登记失业率从1950年的21%迅速下降到了1957年的6%以下。在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大量知识青年返城,加上新增劳动力,城市的就业压力剧增。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大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这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原有就业政策的框架,也促成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创业浪潮的形成,有效地缓解了当时的就业压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就业政策不断升级,内容不断丰富。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导致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是加大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加强“三条保障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2年9月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希望通过职业培训、提供公共岗位、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等,有效扩大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成为了就业的“经线”和“纬线”后,积极就业政策升级扩展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推进创新创业,拓展就业新空间;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就业优先政策,并在今年的两会上,就业优先政策被置顶为宏观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旨在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目前,就业优先政策正逐渐落实,全面发力,就业形势稳中有进,整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