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工程”与“乡村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政浙江时期以及担任总书记期间,两项事关农村发展的重大战略。这两项事关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可谓承前启后、一脉相承,体现了策略性与战略性的统一。乡村振兴是我党农村工作的总目标与总方向,是我国未来农村发展的大战略;而“千万工程”显然是实现这一大战略的具体抓手、逻辑依据、路径与方法,更多的是一种策略安排。
“千万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现实抓手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包括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与“生活富裕”等5个方面的目标要求,涉及农村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等多个层面。面对乡村振兴方方面面的工作要求,在具体的工作推进与落实上,各级党委政府决不能盲目推进,而应该找好现实抓手、精准发力,做到乡村振兴单项突破与系统推进相平衡。那么关键问题是如何找准这个工作的现实抓手呢?来自浙江农村“千万工程”的建设经验可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有益借鉴。近年来,浙江农村的乡村振兴所走出的正是一条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改善作为党委政府工作中心,通过农村环境改造这个龙头去推进、带动农村方方面面工作推进落实的有效实践。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曾提出,要把“千万工程”作为浙江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强调“要充分发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龙头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省的新农村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实践也证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确实是我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有效抓手。”
浙江的这一经验也刚刚得到了中央肯定,2018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更好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浙江经验的学习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
“千万工程”为“乡村振兴”指明了发展逻辑
如上所述,浙江省的“千万工程”为“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序推进在经验上提供了现实抓手,而这一经验之所以有效,更深层的原因还在于,“千万工程”实际为乡村振兴指明了发展的内在逻辑。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期间曾指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3年多来,给我省农村带来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农村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农村精神风貌和农民文明素质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干部作风和干群关系的深刻变化,带来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
这一判断,提醒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与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等方方面面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纲举才能目张,农村环境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如此才能增强直觉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结合浙江的具体经验可以发现,正是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浙江的许多农村才培育出了农村旅游、民宿、养生、运动、文创、健康、电商等一大批新兴“美丽产业”,为农村的产业兴旺奠定了基础;也正是因为环境带动了新型产业发展,又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条件,农民生活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才不断增强;而农民生活幸福感的增强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对农村生活的认同感、归属感,这又恰恰为农民愿意留守村庄、留得住乡愁打下基础,也才可能真正保留并复兴农村的传统文化;最后,正是因为农民对环境的日益关切,而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又日益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时,农民才会日益增进对于乡村基层治理的满意度,才会更加自觉地参与乡村基层治理,从而使整个基层治理能够有效调动农民有效参与,更好地实现农村发展的自治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千万工程”为“乡村振兴”探索了方法路径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在浙江省主政期间所发起的“千万工程”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在全国层面“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指示,不仅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千万工程”这一做法内容,更要在方法上认真学习浙江经验,以浙江省推进“千万工程”的方法来推进乡村振兴。
具体来看,浙江省在推进“千万工程”过程中有如下方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首先,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自2003年提出“千万工程”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千万工程”名称不变、主题不变、决心不变,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正是通过十余年的长期坚持,使得浙江省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承载与资源。其次,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浙江省在推进“千万工程”的过程中,一直坚持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作为农村发展的龙头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坚持部门协同、力量整合。推动部门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力量配备上给予倾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村庄整治建设成效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再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注意把握好整治内容、建设力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建设,这是浙江省推进“千万工程”中的又一条重要方法,如浙江省针对不同村庄的特点提出了“中心村”主要建设公共服务中心,“一般村”主要实行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高山偏远村”“空心村”主要实行异地搬迁;“历史文化村落”主要实行保护修建,促进历史古迹、自然环境与村庄融为一体的整治方法。最后,尊重农民意愿。把村庄整治建设的主动权交给农民自己,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如何整治、如何规划、由谁施工、由谁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问题,都由农民民主决定,充分调动了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千万工程”为“乡村振兴”奠定了价值归依
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农村“千万工程”所做的重要指示中,除了要求在方法上重视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方面的要求,那就是“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应当说,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典型地体现了其独特的“价值归依”,那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做什么”。浙江省“千万工程”的提出可以说正是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这种独特的“价值归依”。早在2002年底,刚刚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不久的习近平就通过大量调研敏锐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迅猛发展,经济水平跃居全国前列,但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并没有相应提高,环境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群众对整改农村环境的意愿十分强烈。基于这一调研,同时也基于这种独特的价值归依,2003年6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全省正式拉开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工程序幕,“千万工程”就是要“把一件件民生小事作为一个个着力点,逐步解决群众关心的件件事情,从而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同样,“千万工程”所体现的这种价值观可以说也为乡村振兴奠定了价值归依。在2008年5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变革,但归根结底是一次“以人为本”的乡村变革,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表明农民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主要参与者及受益者,乡村振兴的前提就是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此而言,乡村振兴之所以能够明确提出,同样与“千万工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这两项重要工程归根结底都是一项以人民为本的德政工程。
(作者系杭州市委党校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