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举措
要从多方面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抓紧实施有关政策措施。
第一,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场。要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除中央已有明确政策规定之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完善配套政策,打破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要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
第二,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和劳动力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要在确保2020年省级基金统收统支的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度统一和区域间互助共济。
第三,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要加快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在国土空间规划、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统筹负责。要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
第四,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节约能源资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有10多个省份提出难以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指标。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既要尽力而为,又要实事求是。对于能耗强度达标而发展较快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有适当弹性。
第五,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要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局面。要健全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推广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经验,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要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第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完善财政体制,合理确定中央支出占整个支出的比重。要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提供有效转移支付。基本公共服务要同常住人口建立挂钩机制,由常住地供给。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全国范围内人员流动。
四、关于推动东北全方位振兴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农业基地,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先后到东北调研5次,2次召开专题座谈会。下一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要有新的战略性举措,推动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
2018年9月25日至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东北三省考察,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这是26日上午,习近平在黑龙江齐齐哈尔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察看企业生产情况。 新华社记者 王晔/摄
东北地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很好的基础条件,全面振兴不是把已经衰败的产业和企业硬扶持起来,而是要有效整合资源,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形成新的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要加强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善于扬长补短,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健康养老、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新增长点。要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大创新投入,为产业多元化发展提供新动力。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较高,要以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让老企业焕发新活力。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多吸引跨国企业到东北投资。开放方面国家可以给一些政策,但更重要的还是靠东北地区自己转变观念、大胆去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市场发育创造条件。要支持和爱护本地和外来企业成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东北振兴的关键是人才,要研究更具吸引力的措施,使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重要城市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正向激励,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8月26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