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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弘扬三晋优秀法治文化
崔国红
//www.workercn.cn2015-08-25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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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奉法国强”的法治理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坚持“令出惟行”,推动“乱作为”问题得到解决。

  坚守“法不阿贵”,使想搞特权和腐败的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

  做到“亲疏如一”,反对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山头主义”。

  坚持“明法去私”,反对各类“请托打点”的“说情风”。

  推进法治建设,彻底铲除“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势和心理。

  以“法与时宜”的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山西建设。

  坚定“勇于任事”,根治庸官懒政不作为痼疾。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在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中,三晋优秀法治文化源远流长,处处闪烁着法治精神,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把弘扬山西源远流长的法治文化、博大精深的廉政文化同光耀千秋的红色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下,激发和凝聚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励精图治、富民强省的强大力量。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文化的要求,为我们加强山西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继承和弘扬三晋优秀法治文化,就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敢于面对具体现实难题,着力推动具有山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继承和弘扬“奉法国强”的优秀法治文化,全力扭转“漠视法律”现象

  我国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共同构成了三晋法家文化的精髓。赵盾制定《事典》成为晋国常法;赵鞅等人“宣刑书”“铸刑鼎”;魏文侯任用李悝实行法治、制定《法经》;荀况的隆礼重法思想等等,特别是韩非提出的“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主张,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审视山西出现的系列严重腐败问题,“漠视法律”当为其重要原因。我们推进法治建设,首要的任务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同法治方式,树立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让“奉法国强”的法治理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继承和弘扬“令出惟行”的优秀法治文化,从根本上解决“乱作为”问题

  严格执行法律、规范权力运行是三晋优秀法治文化中的重要思想。韩非在商鞅“缘法而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法为本”和“明主治吏不治民”的主张,强调吏治的重要性,对封建官吏徇私枉法、肆意妄为起到了很大的抑制作用。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明确地阐述了“法”与“人”的关系。王勃在《上刘左相书》中提出“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阐释了严格执法对推进法治的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严以用权”要求,积极落实“六权治本”之策,打好“三个一批”组合拳,推动“乱作为”问题得到解决。

  继承和弘扬“法不阿贵”的优秀法治文化,彻底清除“特权思想”

  在三晋优秀法治文化历史上,韩非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唐代柳宗元,主张“条其纲纪”“齐其法制”;明代薛瑄执掌法纪24年,执法如山,被誉为“光明俊伟”的清官;清代于成龙制定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

  联系一段时期山西非正常政治生态的起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着严重的特权思想。为此,我们要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权力,约束监督权力,坚决惩治特权,使想搞特权和腐败的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

  继承和弘扬“亲疏如一”的优秀法治文化,彻底根绝“圈子文化”

  “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李悝在《法经》中所确定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原则,成为了法家区别于诸子百家的鲜明主张。

  今天,做到“亲疏如一”,就要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山头主义”,特别是要坚持“立党为公”的价值观,坚持“五湖四海”的用人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亲疏如一”取代不正常的“圈子文化”。

  继承和弘扬“明法去私”的优秀法治文化,全力扭转“请托打点”现象

  在三晋优秀法治文化中,既强调法律的重要作用,同时又特别重视执法者明法去私、秉公执法。韩非强调:“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荀子讲:“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称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说的都是不能因执法者个人的好恶而破坏法律。

  坚持“明法去私”,就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类“请托打点”的“说情风”。公开权力行使,使“请托打点”成为多余;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请托打点”行为,使接受“请托打点”者付出代价。

  继承和弘扬“信赏必罚”的优秀法治文化,彻底消除“法不责众”的心理

  在三晋优秀法治文化中,严格执法问责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司马光指出,致治之道,在于信赏必罚。以往,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把自己的问题归咎于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借口开脱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传递出“反腐斗争无禁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惩的坚强决心。

  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彻底铲除“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势和心理。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只要触犯党纪国法,不管涉及人员多寡,地位高低,都严肃查处、一查到底。

  继承和弘扬“法与时宜”的优秀法治文化,全面转变“僵化保守”的观念

  讲究“法与时宜”,反对保守复古,主张锐意改革,是中国古代法家的鲜明特点。春秋时晋文公推进实行“郭偃之法”,得到了韩非的极力推崇“法与时转则治,法与时宜则有功”;赵武灵王提出“古今不同俗”“制今者不法古”,反对僵化保守观念,推行胡服骑射,既实现了富国强兵,又转变了民风民俗,促进了中原华夏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的融合。

  当前,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同样必须大胆解放思想,切实克服“僵化保守”的观念,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以“法与时宜”的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山西建设。

  继承和弘扬“勇于任事”的优秀法治文化,全面整治“不作为”的问题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庸官懒政不作为是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和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面临的迫切问题。三晋优秀法治文化中“勇于任事”的思想,可为我们治理庸官懒政不作为问题提供重要的启发和借鉴。

  当前,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不愿平庸懒政不作为;加强效能监察,督促干部不能平庸懒政不作为;加强依法问责,推动干部不敢平庸懒政不作为;加强干部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平庸懒政不作为。

  法治文化不可能在短期一蹴而就,需要持续建设、不断加强、长期积淀。为此,我们要自觉继承和弘扬三晋优秀法治传统,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筑基铸魂作用,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作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新贡献。(作者为山西省司法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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