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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再大,也摆不下约架擂台
孙煜华
//www.workercn.cn2018-03-27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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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关“武林争霸”“擂台比武”的事件不时引发热议。理性来看,相关争论多集中在“武林打假”“捍卫传统”或“个人炒作”等,而鲜有人从法律层面对这些民间“约架”事件进行分析。某种程度上说,似乎只要挂上“比武”的名头,就可以置身于没有法律约束的“江湖”之中。事实果真如此吗?

  与合法搏击有本质区别

  在几起“擂台约架”事件中,当事者多被打得满脸流血、倒地不起。对于这样的伤害,加害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在合法的搏击比赛中,出现参赛选手受伤乃至意外死亡事故,只要符合比赛规则,相关选手是可以享受一定的豁免。这是因为,在一些风险系数极高的比赛中,受害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某种风险却依然冒险行事,即需自行负担损害发生的风险。

  但与合法搏击比赛不同,“约架”的法律含义就是“打架”和“斗殴”。如加害方的行为造成法定伤害后果的,轻则构成治安违法行为,重则构成犯罪,绝无可能被豁免法律责任。

  对于一对一“约架”,有观点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实,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见,寻衅滋事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随意性”,即临时起意,没有明确的犯罪对象。而“约架”分明不是临时起意,是有明确起因、针对特定对象的。因此,如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则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法律,如致人重伤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至于多人“约架”,如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结伙斗殴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倘若多人“约架”且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则构成聚众斗殴罪。按照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擂”资格无法自动获取

  在不少“擂台约架”事件中,最让人眼花缭乱的是所谓各大门派的高手。对此,还鲜有人质疑过各个高手的“打擂”资格。是不是说某人继承或自封为武林派别的“掌门”,就可以参加任何形式的比武赛事?这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

  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专业的武术比赛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未经依法注册的人员不能参赛。我国体育法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这意味着,如某人没有获得中国武术协会的注册,即使自封为“大师”,也不能参加正规的武术比赛。

  即使获得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武术运动员注册证,也不意味着可以参加所有类型的武术比赛或拳击比赛。

  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披露,武术的大类包括散打、自由搏击、传统武术、泰拳、综合格斗、武术套路等。与一般人的印象有所不同的是,拳击运动对应的单项体育协会不是中国武术协会,而是与之平行的中国拳击协会。

  同时,按照武术和拳击的注册管理规定,某人如只是被注册为“武术套路”或“传统武术”运动员,是无权参加综合格斗比赛的;如只是注册为“综合格斗”运动员,也无权参加拳击比赛。

  就此而言,近年来不断被炒作的传统武术运动员和综合格斗、拳击运动员的比赛,严格意义上是“开错了道”,违背了体育法中的有关管理规定。类似行为不仅不值得提倡,而且应该予以制止或取缔。

  依法整顿种种“比武”乱象

  基于上述分析,一方面,相关“约架”行为如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是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另一方面,我国武术界客观存在的一些乱象,如自封“掌门”、自创门派、山寨国际武术组织、赛事组织混乱等也确实该“打一打”。这些乱象不仅让公众无法辨别真伪,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而且影响和阻碍了武术运动在境内外的健康发展。

  好在,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2017年8月,根据我国体育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结合武术运动发展实际,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管理部门、从业人员和习武人员进行武术赛事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武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起草《全国武术赛事活动办赛参赛指南》《境外武术组织在中国境内组织武术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全国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全国武术馆校、培训机构等武术习练场所星级标准评定指南》等多个配套文件。

  仔细研读细则内容,可以看到很多令人期待的条款。下一步,关键在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有效整顿和长效管理。

  总之,武术产业要蓬勃发展,必定要基于良好文化氛围的形成、法治意识和法律制度的健全。随着关于武术运动的法律法规、管理规范不断完善,我们有望告别种种“比武”乱象,我国武术界也将真正迎来以法治作围栏的“正气擂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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