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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理激励提升科研创新动力
易艳刚
//www.workercn.cn2016-08-23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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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不仅不会让科研工作变“俗”,反而会提升高校和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动力。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有两点:一是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要审批或备案;二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高校是推动科研创新的重要力量,很多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都出自高校。专门出台《意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从内容来看,《意见》中的原则和措施与国务院此前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但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所倡导的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尤其值得点赞。

  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偏低,很多研究成果仅用来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没有很好地转化为产品或生产力。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过去的管理体制下,无论是高校还是研究者,都很难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各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一种常见景象是,很多高校科研工作者都是“墙内开花墙外香”。

  《意见》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是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相对而言更合理。不管是明确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还是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都体现了对知识的尊重,也能较好地平衡高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与成果转化的各方的利益。

  注重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不仅不会让科研工作变“俗”,反而会提升高校和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动力。毕竟,仅靠“奉献精神”建不成科技强国,让科研工作者能光明正大地将知识转化为财富,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让高校有充足的经费来源,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和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人关注科研、参与创新。

  《意见》鼓励高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评聘制度,同样可圈可点。科技成果转化涉及专利申请、合同、财务、法务等多个方面,很多常年泡在实验室做科研的学者对此并不精通,他们更希望自己能够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能多一些时间做自己擅长的研究。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一些高校此前已有成功经验,《意见》出台可视为这种探索在国家层面被认可。

  单从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发表论文等指标来看,我们早已是科技大国,但我们与科技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文件和政策,尤其在简政放权方面有很多大动作,清除了很多一线科研工作者诟病颇多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中提到的原则和举措都很好,期待它们能很好地落实。

  当然,但凡涉及利益的问题,都必须保持足够的审慎。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原则的确定,要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否则其激励效果将打折扣;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后的监督工作要跟上,必须确保成果转化的收益主要用于科技研发和支持技术转化架构的运行,而不是成为一些腐败分子觊觎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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