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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核心任务,为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供重要支撑,为实现党在新
努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何斌
//www.workercn.cn2018-05-02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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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主席强调:“要增强全军法治意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核心任务,为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供重要支撑,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重要法治保证。

  健全完备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是强化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的前提

  “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当前,我国军事法律法规规章数量已达4000多件,但一些法规制度明显滞后于当前军队建设的需要,不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的内外环境。比如,有的反映现代战争形态、现代作战方式和战争制胜机理的规律不够,有的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不紧,等等。构建健全完备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应从 “实用管用、科学配套、中国特色”三个方面重点入手,搞清楚“是什么”这个重大问题。

  一是体现实用管用。法律是治军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首先是实用管用之法,是符合宪法精神,反映党、国家意志,遵循我军现代化发展规律,指导军事行动、建立军事秩序、维护官兵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这些良法的组合,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是构建反映我军新时代军事发展规律、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要、充分体现我军特色的法治体系的重要基石。

  二是体现科学配套。进入新时代,我军的指挥体系和编成结构发生新变化,作战方式和治军方式有了新转变。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要适应这种新格局新形势,就必然要进行调整完善,努力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层次分明、上下连贯、结构严谨的有机系统,实现军事法规制度稳定性和创新性、现实性和前瞻性的高度统一。这不仅标志着我军法治化的科学程度,也体现我军法治化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体现中国特色。“中国特色”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在军事法规制度建设领域的自然延伸,是我们的国情军情在军队法治建设实践中的基本体现。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中国特色”,特就特在政治优势、理论体系、行动指南上,特就特在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

  健全高效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军的基本依托

  习主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军事法规制度就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打好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不良现象的攻坚战,是构建健全高效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的重中之重。

  强化党委首长依法决策。党委首长依法决策首先要强化“党委领导是核心,首长负责是关键”的角色定位,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党委议题合法、程序合法、决议合法,强化党委书记、副书记作为依法决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建立党委决策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党委决策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党委决策经得起法规制度的监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强化机关部门依法指导。对机关部门组织活动、召开会议、下发文电、派遣工作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实行量化管理,强化军队机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的工作导向,重点把纠治“五多”问题的实效作为推进依法治军的“立信之木”,确保机关部门依法统筹工作,依法指导部队。强化部队依法行动。强化运用法治手段协调处理军队内外关系的工作导向,增强部队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开展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军事行动“师出有名、行动有据”,让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成为我军法治建设的常态。强化官兵严格守法。彻底改变过去存在的重个人威信、轻法治权威,重行政命令、轻法治手段,重经验习惯、轻依法办事等不良现象,充分发挥军队法治对维护公平公正、推进基层建设的重要作用,真正让法治思维成为官兵“潜意识”,不断促进官兵形成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健全严密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根本保证

  健全严密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应重点针对我军现有监督体制不够健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实施不够规范、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等问题。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机制和手段,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内监督要重点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下级党组织落实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职能,在充分发挥决策监督、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作用的基础上,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强化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对存在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层级监督是一种自上而下实现权力对权力的制约过程,构建军事法治监督制度体系,应重点强化各级监督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完善情况报告、检查督导、明查暗访、通报讲评等制度,着重解决贯彻执行军事法规制度不到位、不经常、不严格等问题。在专门监督上,要突出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方面相关责任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实现常抓常管常态保持,坚持令出必行、令行禁止,硬起手腕、严肃执纪,重点解决好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不严格、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群众监督上,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发挥官兵在监督法规制度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和网络媒体等新平台,提高监督的时代性和实效性。

  健全有力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军的客观要求

  健全有力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需要以尊重和遵循法治运行规律为核心,最大限度保证“良法”和“善治”的统一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军提供理论支撑和行动引领。

  创新发展军事法治理论。加强军事法治创新理论研究,要针对我军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比如,我军如何从军事立法理论上厘清作战法规与管理法规的关系;怎样从法理斗争的角度,抢占世界军事法治理论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和国际军事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等等。这些都是在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进程中亟待理论工作者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

  造就高素质军事法律人才队伍。依法治军,人才为先。要科学设定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人才规模、素质标准、类型结构、方法举措等,建好建强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专职律师和兼职法律人才队伍,加强探索建立选派优秀军事法律人才到国外交流进修机制,不断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能够担当强军重任的新型军事法律人才队伍。

  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法治文化。军事法治文化作为军队法治建设实践的精神支撑,具有重要的思想教化、行为调控和文化滋养等功能。要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从具备法律专长的官兵中选任兼职法治教育骨干,发挥好其“酵母”作用。努力让法治意识成为官兵的一种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最终成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中的一种文化形态。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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