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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上海自贸区:中国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www.workercn.cn2016-09-07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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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试验区于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于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开张。上海自贸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是“四区三港”的自贸区格局。

  建设上海自贸区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积极探索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路径,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的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好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总结推广,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建设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目标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继续积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探索不停步、深耕试验区”的要求,深化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贸易、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重点功能承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两年来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具体包括以下9个成效:一是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二是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是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贸易功能不断深化;五是本外币一体化运作的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进一步拓展;六是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双向资金池等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七是一批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已正式运行;八是人才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九是自贸试验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加快。(执笔:卢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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