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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美丽中国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www.workercn.cn2016-09-21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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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党的十八大强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提出的宏伟目标。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2012年12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许多地区都发布了雾霾橙色预警,部分城市PM2.5浓度,一度接近1000微克/立方米,空气处于极重污染。为此,国家采取铁腕措施防治大气污染。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9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各级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污染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切实将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落到实处,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执笔:马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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