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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推进“农业生产法人”制度试点
//www.workercn.cn2014-06-30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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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永飞在《人民论坛》撰文认为,目前在全国约87.7万个家庭农场中,已被有关部门认定或注册的共有3.32万个,其中农业部门认定1.79万个,工商部门注册1.53万个。

  明明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商”,为什么家庭农场要到工商部门注册呢?这是因为,我国没有“农商”登记注册的法律制度,而只有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成为法人,才能取得税务发票并进行市场交易。但是把农产品作为工业品来经销,并像工业品交易一样纳税,显然是不公平的。

  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制定专门法律或者修订农业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农业生产法人”,并由国家印制专门的农产品销售专用发票,并免于征税。为此,中央政府可推动部分省份制定实施相关条例,进行“农业生产法人”制度的试点,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刘悦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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