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中工理论-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理论

法治

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思力
2019-03-13 15:24:20  来源:求是网

  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成为报告的最强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卓著。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因此,我们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将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法律规则,让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我们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特别是要围绕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医药卫生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

  法治建设要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风雨无阻,奋勇向前。”要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要积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发挥立法凝聚共识、统一意志、引领公众的作用。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依靠人民维护法律权威。应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培育法治思维、法治习惯,使全社会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让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要把人民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法律监督工作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监督评判之下。

  法治建设要保护人民。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旨归。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每一个人。对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零容忍”、坚持出重拳,进而形成有力震慑,保障人民安全感。对每一起冤假错案要深刻反思,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编辑:张苇柠

书库

工运

  • 新时代呼唤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大力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是我们党的教育方针的一贯要求。党的教育方针一贯重视 “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 为什么强调职教是一种教育类型

    当前,我国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壮大实体经济,需要数量充足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支撑。近两年来,肩负着传承技术技能、培养多样化人才职能的职业教育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

  • 抓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机遇

    我近年来参与了部分职业教育的研究和试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很大篇幅谈到职业教育改革,这让我对我国未来职教发展充满期待。首先,在职业教育中,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是发展的重点。长期以来,到底是强调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

  • 以创新举措不负职业教育政策利好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了职业教育的诸多政策“利好”,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大幅增加财政投入,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等等。

访谈

文献

  • 改造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英雄王杰的共产主义思想改造观

    编者按:王杰,原济南军区装甲兵某部工兵一连班长,是我党我军历史上一位杰出的英雄人物和时代楷模。1965年7月14日王杰,牺牲时年仅23岁,入伍不到4周年,被誉为雷锋式的伟大共产主义战士。入伍后他很快加入了共青团,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战士”

  • 徐特立入党:一本没有字的教科书

    徐特立是我国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被称为“延安五老”之一,他的一生都与革命和教育事业有关。1927年5月徐特立1877年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在备尝贫寒之苦中,逐渐成长成为一名进步的知识分子,走上探索救国救民真理的道路。

排行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