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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的空间”转向“人的场所”

来源:解放日报
2021-04-27 07:09

  原标题:从“书的空间”转向“人的场所”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阅读带来了深刻变革。现代图书馆在电子化、数字化和虚拟化等浪潮的冲击下,正来到一个新的变革关口。

  在图书馆发展进程中,文献、数据、信息、知识等资源一直是图书馆核心竞争力所在。然而,互联网时代的存储数字化、虚拟化、去中心化,让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优势日渐式微,信息集散地核心功能受到挑战。

  在新技术、新应用为虚拟交流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人们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却在不断减少。这种交流交往机会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活力的增长。于是,公众对“交流传播网络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图书馆,发出了提供知识交流场所和服务的强烈呼声。

  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的《中国图书馆服务宣言》,确立了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和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同时提出,要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个人真诚合作。这是对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现代阐释,为图书馆助力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提供了理念支撑与基本依据。

  其实,无论是图书、期刊、报纸,一次文献、二次文献,电子、纸本等显性知识,还是包括技能、直觉、感悟、洞察力和价值观等在内的隐性知识,都是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载体。现代图书馆是提供这两种知识服务形式的最佳场所之一。

  相较于显性知识,人们对图书馆在提供隐性知识方面所起的作用了解得并不多。很多时候,可表达的隐性知识只是“冰山”一角,绝大部分隐性知识是沉在“海底”的。现代图书馆的一大功能和作用,就是尽可能让沉在“海底”的知识浮出水面。

  这种日益增长的隐性知识共享需求,客观上催生了图书馆新一轮馆舍建设和空间再造热潮。由此,图书馆功能要从主要为“书的空间”螺旋上升到主要为“人的场所”。在空间再造中,要更加注重提供创新环境、创造氛围,逐步发展成为“书人合一”的共建共享中心。

  共享是图书馆社会功能的具体体现,共建是图书馆发展不竭的动力源泉。共建共享的参与主体不应限于图书馆,还应包括读者;共建共享的内容不应限于信息资源,还应包括智力、人力和空间等要素;共建共享不限于有形的图书馆和服务,也包括无形的图书馆和服务。

  总之,现代图书馆要注重主体的多元、内容的拓展、形态的多样,成为人与人直接互动交流和思维创新的场所,成为读者、馆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精神家园、创新空间。

  (吴才唤,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责任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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