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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唯论文”应避免单一评价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1-06-22 14:04

原标题:破除“唯论文”应避免单一评价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是新时代摆在中国理论界、学术界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在这一过程中,学术评价体系和标准对整个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然而,过去几十年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构建进程中似乎呈现出一种“一边倒”的倾向,以期刊评价代替学术评价几乎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方式,最明显的就是“唯论文”现象。为此,教育部日前多次行文提出,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就破除“唯论文”而言,要“破”的不是“论文”,而是“唯”。“唯”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权力过于集中。“唯”在横向上忽视了各学科门类的多样性,在纵向上忽视甚至无视学术发展的过程性。“唯”才是导致各种问题积累的根源,“破”的对象必须瞄准“唯”这个目标,要避免目标分散或转移。

学术、科研成果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扭转现行的单一化、机械化的评价方式,就必须拿出有针对性与实操性强的措施。只有引导学术评价从重形式、重数量的评价,深入到重内容、重质量的评价,根据学术成果的价值内涵,在学科内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力,以及同行专家的综合评价而作出整体的判断,从根本上“立”起多元专业评价,才能彻底解决“五唯”问题。

首先,在具体的学术评价中,不能简单将出版或发表等同于学术成果的实际价值或影响力,而是要从外在的形式评价进入对内容本身的评价,根据研究成果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学术判断。

其次,构建多元、分类管理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制定学术评价标准要在遵循学科和专业大类有别,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有别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内容,形成有层次、有差异、有针对的评价系统。针对基础性研究和理论阐释性研究,可以探索建立代表作评价制度。当然,代表作评价制度并非停留于一般的创新成果,而是要体现出真正突破性的成果,以学术研究的重要贡献和创新能力作为衡量整个学术团队、个人、项目等的评价依据,从而提高学术研究评价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高效性。针对决策咨询的应用性研究,应重视学术研究的实际应用功能,可以从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衡量学术研究的价值。以研究结果的最终去向、成果转化为切入点进行评价,推动学术研究进一步服务社会。

最后,丰富学术评价的内容和手段,实行立体化、多维度的学术评价体系。在评价的面向上,要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面向个人评价,也要拓展到团队评价;既要有面向学术机构的成果评价,也要有面向团队精神、文化氛围、学术风气的评价;既要面向线下日常学术活动评价,也要面向网络线上学术活动评价;既要面向国内评价,也要面向国际学术界活动评价。要实现评价指标的多样化,平衡好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关系,避免评价过分偏向一头。指标体系的设定应具备全面性、合理性,定性分析是定量的基础,而定量评价需要平衡好各个指标的权重。学术评价已逐步进入公共生活,拓展到公共领域。新媒体时代,注重听取网络读者的评价意见,畅通网络举报的渠道,重视学术传播效果和网络影响力也应适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使学术评价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普通大众的审视和检验。

当然,科学有效的学术评价体系不会一蹴而就,任何突破性的创新与改革必然在质疑声中“艰难前行”。在破除“唯论文”中建立多元专业评价并让它真正发挥作用,才能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董晓波,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教授)

责任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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