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纵横谈】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 - 理论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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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纵横谈】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2-06-27 07:1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纵横谈】

  原标题: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

  张善柱

  ●观点

  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优势与城市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能够促使其在建设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迅速发展壮大。该群体具有机动性强、接触面广的职业特点,能够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中发挥积极作用。

  制约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主要因素

  社会成员组织化是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也是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笔者调研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党员人数少、人员流动性强、劳动关系弹性大、社会归属感弱,原子化特征明显,是党组织、工会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覆盖的薄弱环节,这些已成为制约其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主要瓶颈。

  一是党员人数少,难以达到单独组建党支部的条件。调研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党员比例很低,以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为例,被调查的410名快递小哥和外卖骑手中仅有1名党员,尚未达到单独组建党支部的要求。

  二是人员流动性强,工会组建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不固定,传统建会方式难以有效覆盖。

  三是劳动关系弹性大,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关系松散。有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普遍用“劳务派遣”替代“合同用工”,劳动关系缺乏稳定性。有些企业甚至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从而把雇佣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

  四是社会归属感弱,社会组织介入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仅付出高强度劳动,还面临快节奏生活方式带来的生活压力,导致其对城市缺少归属感,负面情绪的积攒会给社会组织开展工作造成障碍。

  发挥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职业优势

  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优势与城市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引导其从排查风险隐患、发现治安线索、监督食品安全等方面参与治理,能够切实把他们的职业优势转化为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

  一是维护社区安全。可以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群防群治格局,对接“接诉即办”体系,健全“小哥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通过关口前移、向前一步,实现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的治理升级。

  二是扩大政策宣传。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与平台企业合作,把快递车厢体打造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流动宣传板”。

  三是提供公益服务。采取志愿和有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社区老年人、残障人士提供代买代办等服务。引导快递小哥做好包装回收等工作,主动为行动不便人员处理生活垃圾,争做维护公共环境的践行者。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一些餐饮店不同程度存在卫生问题,而且其位置分散、监管成本高。将外卖骑手发展为食品安全监督员,能够延伸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手臂,使他们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千里眼”“顺风耳”。

  加强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配套制度建设

  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城市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长远来看,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会靠前、企业担当、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大局,整合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主体力量,形成职责明确、合力攻坚的领导体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优先把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展为党员,推动建立党支部。将平台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企业主参评劳动模范、参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工会靠前,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在暂不具备党支部建立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能够为党组织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建立奠定基础,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原子化”向“组织化”转变。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以头部企业建会为牵引,推动关联企业广泛建立工会组织。对会员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会员管理和流转服务工作机制。以技能培训为突破口,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岗就业能力。

  三是坚持企业担当,压实平台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平台企业认识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既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社会保障、算法规则、劳动定额等制定统一规范。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工资增长、抽成比例、奖惩规定等方面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四是坚持职工参与,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积分机制,将积分结果与就业创业、子女教育、看病就医及交通出行等生活服务挂钩,纳入城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对于在排查风险隐患、发现治安线索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做好典型选树工作,引导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向身边榜样学习,汇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五是坚持社会协同,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归属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服务精准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等形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城市社区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吸引新老市民共同参加,铸造社区共同体意识。

  (作者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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