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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波:节日执法雨过地皮湿
//www.workercn.cn2013-12-02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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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此外,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12月1日《京华时报》)

    禁止生产“特供”“专供”标识不是一时一刻的事,而应该做到常态化、全天候,等到年底元旦春节来临才来禁,不是太晚了吗?一则生产特供酒并不在于“特供”“专供”等标识,白酒生产企业完全可以“只生产不贴标”;二则特供白酒不在节前生产并不意味着不生产“特供”酒,一些生产企业看似遵守了禁令,实际上并没有改变特供白酒生产和供应的事实。所以,我怀疑节前禁产“特供”是又一种节日执法,不过是通过运动式的高潮,造点声势给上级看看,算是一个“政绩工程”。

    “节日执法”是许多职能部门都喜欢做的事。例如,妇女节查妇女用品质量,三大传统节日则查粽子、月饼和蔬菜质量,甚至宣判涉毒案件,也要等待“国际禁毒日”扎堆进行。节日执法的本质是运动式执法。这种运动式整治,看起来威力很大,但由于缺乏长效治理,往往是“雨过地皮湿”,过后会以更大的力量反弹。

    其实,特权是“因”,特供是“果”,禁止生产“特供”标识白酒,不过是剪矢医伤,治标不治本。此前,一些地方给公车贴公车标识防止公车私用,为干部配备GPS手机防腐,实行午餐喝酒备案制,干部婚宴限定桌数,以及实行商业预付卡实名制等,一系列防腐措施之所以大都无功而返,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抓住监督制约权力这个根本,仅仅在“节日执法”、“技术防腐”等细枝末节上下工夫。

    所以,禁止生产“特供”“专供”白酒,更应向特权思维说不,规范权力的运行。让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如此,才能彻底消除特供物品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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