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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多元共生的历史不容歪曲
//www.workercn.cn2015-05-08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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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发展、持续发展的历史。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看待和评价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更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中华民族多元共生的历史不容歪曲。

  中国历史由生活在中国地域内的各民族共同创造

  中国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历史。从古至今,凡在今天中国版图上活动、生存过民族的历史,均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曾先后出现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有着不同生活习惯和语言的民族,他们在中国的版图上共同建设着由多民族组成的中国。我们应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均应享有平等地位的基本原则,承认中国历史上不同民族建立的王朝或政权,对企图歪曲中国多民族历史事实的论调予以坚决批驳。

  在研究中国多民族历史问题时,何为“正统”是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相对于中原来说,周边民族尤其是北方民族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辉煌业绩,建立过大小不等的民族政权,充实了中国历史内涵,甚至决定历史发展方向。有的修史者往往站在人口众多或执掌政权的民族立场上产生了他族可否为“正统”的观念。还因为中国古代“正史”多将周边民族视为“夷”“狄”“胡”“藩”,自诩中原政权(或民族)为正统,所以某民族“正统”、其政权即为“正统”就成为古代史家的定式,而这种“定式”也为今天部分学者所接受,同时也为妄图歪曲中国多民族历史事实的国内外别有用心的势力用来歪曲中国历史。中国历史上所谓“内华夏、外夷狄”的视中原民族为“正统”的观念,本身就带有历史局限性。传统汉文献话语体系多站在中原汉地角度,以汉族王朝(或政权)为“正统”,将周边民族视为“夷”“狄”,并以“外患”问题处理。有的研究者运用的材料都是汉文文献,便产生了中原汉地和汉族王朝的视角。

  但实际上,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共同体中并不存在谁是“正统”的问题。就中国历史而言,从旧、新石器时代起至今,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的历史都要载入中国历史史册;凡是发生在这个版图内的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融交流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也是今天任何一个有着多民族历史的国家撰写本国历史时所遵循的无可非议的原则。在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除了一统全国的元、清以外,主要集中在魏晋南北朝、辽宋夏金时期。少数民族政权应与汉族政权包括秦、汉、两晋、隋、唐、明等诸政权具有平等的历史地位。结合中国历史上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条件,把握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同特点,研讨中国多民族历史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历史上出现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和平往来、战争与冲突、政权更迭、人口互融、经济文化的交流融合以及凝聚力的不断增强,才能够科学地阐述中国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

  各民族都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国家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的根本标志在于其共同的“地域性”。民族认同根本在于国家认同,国家不同于政权,政权的更迭并不妨碍国家的延续。中华民族是聚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内发祥于不同区域的,有着共同经济、政治利益和经长期交融形成了共同文化传统、共同心理素质又保留着各具特色的历史和文化、在长期的对立统一运动中逐渐由自在的松散型结构发展为自觉的紧密型结构的多元一体格局的多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是在一个共同的地理单元内诸种矛盾与矛盾诸方面相辅相成的运动过程,交流与融合始终贯穿于其中。

  民族之间各种形式交融根本点是互惠互利,这源于经济的互补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追求以及统治阶层的政治利益观。各民族为改善生产和生活空间和质量,常与周边民族发生各种交往;此外,地域相邻的民族之间还常常开展贸易以互通有无,如明蒙隆庆和议以后的互市贸易;为了保障自身安全、降低来自周边的危险,农耕民族也会主动向游牧民族出击,如汉朝多次北击匈奴、明朝初期朱元璋父子的历次北征北元势力。蒙古族在建立元朝的过程中,先后征服了党项族的西夏政权、女真族的金国政权以及被汉族统治的云南段氏大理政权和南宋政权,可以说在整个蒙古贵族统治时代,南宋被灭亡以后,包括人口占多数的汉族都被置于元朝政权统治之下。元朝是唐朝以后再次实现中国古代大一统的政权,也是中国古代的行政统治区域最为广大的历史时期,当然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实现了“天下”大一统的蒙古民族也由此获得了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而清朝的大统一对于加强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同样具有深远意义。元、清两朝的统治阶层是以蒙古族、满族中的贵族为主干,同时联合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中的上层统治阶层共同构成,而其余各族包括统治民族蒙古、满的下层普通民众依然是被统治剥削的对象。如忽必烈重用的汉人刘秉忠、许衡等士人大家,其权势甚至远超一些蒙古贵族;清中后期的曾国藩、李鸿章等封疆大吏,通过镇压农民起义起家,其地方势力几乎占据清朝半壁江山。从今天看来,汉、满、蒙古族均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也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蒙古、汉、满等族交替成为统治者的主体,在促进历史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作出了各自贡献。

  此外,近代西方国家兴起了民族国家的观念,认为一个民族应当建立一个国家,因此英文nation兼具“民族”和“国家”两种含义,这是西方世界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追求。中国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影响。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都有其发展、演变的独特性。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以生活在黄河中游地区的“华夏”为核心,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像滚雪球一般将周边群体不断吸收进来,逐渐形成一个以汉族人口为多数,并包括其他诸多民族的整体。这个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近代通过抵御外侮、自强自立并建立国家之后,由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成为中华民族,其主要特征是“多元一体”,即五十多个民族单元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因此中国的民族传统异于西方且不能以西方的民族观念来对待。即使西方所倡导的“民族-国家”理想也并没有全部实现。一个国家内有多个民族或一个民族存在于两个甚至多个政治国家单元之内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事例不需赘举。

  中国历史的发展具有阶段性并各具特点,但总体是持续的、不可分割的,具有历史连续性

  在中国社会中,曾长期存在诸如“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等论调,认为南宋被蒙古灭亡以后,中国历史和文化传统便就此中断;明朝被清朝取代以后,中国便成“夷狄之国”,即将建立元朝的蒙古族和建立清朝的满族视为中国历史以外的民族。更有甚者,有文章还引用了一些著名学者如谢和耐、内藤虎次郎、李约瑟、陈寅恪等的论断加以证明自己的论调,认为“宋代时中国的文艺复兴”“宋文化是华夏民族文化的最高成就……”。但实际这些论断不是带有旧的史学观的痕迹,就是一些“国外学者”的片面结论。学术研究的本质要求是科学性,而科学的生命在于创新。旧的史学观有值得借鉴和传承的积极因素,也有落后于时代必须抛弃的内容。封建史家所持有的“夷”“狄”“外患”“征服王朝”等论调,以及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均需坚决反对、摒弃。至于那些歪曲、割断中国多民族历史发展的“国外学者”的断章取义的说法则是早已有之的陈词滥调。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都是持续发展的,所呈现的是前后递进的关系。自古以来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各方面并非一成不变,都是后代继承前代,而刻意放大其差异性,忽视之间的继承关系是不应该的。

  “崖山之后无中国”等论调,认为只有汉族的历史才是中国历史,将汉族与中国完全等同,排斥中国历史上所有非汉民族及其创造的历史,将一个现代社会形成的概念无端置于前现代社会,并认为在前现代的某一时刻消亡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历史错位,即在同一语境中出现两个完全属于不同时空的概念。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多元一体格局的中国是在20世纪中叶前后才开始逐渐形成,而在一千年以前的宋代还远未有这个意义上的“中国”。我们研究中国多民族的历史,应牢牢把握住凡是发生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内的各个民族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重大原则。要以科学的态度对不同历史阶段发生的直接关系到中国多民族国家逐步形成的有关问题做出恰切的评价,实事求是地评价各个民族的历史贡献,为今天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可靠的历史依据和借鉴。(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何天明,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助理研究员翟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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