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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贵利:量要减少 质要转变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 薄贵利//www.workercn.cn2014-07-14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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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政府成立不到一年半,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468项。力度之大,超出许多人想象。应当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效,但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与发展需要和群众期盼相比,这项改革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还不够高,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改革的联动还不够强,审批中介服务不规范、收费高,等等。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需攻坚克难,进一步深化。

  第一,要尽快研究制定总体规划。为使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需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明确改革的时间节点、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使这项改革纵向相互衔接、循序递进,横向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力争到2020年实现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

  第二,不仅要有量的减少,更要有质的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每一轮都有减少多少项的刚性规定,这对推动改革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说,这项改革是为了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给企业和社会松绑,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既然如此,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真正放掉政府不该管的事和不该有的权,将政府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用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第三,不仅要加大向市场放权,还要加大向社会放权。市场的活力与社会的活力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社会没有活力或活力不够,市场的活力就难以持久。截至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向市场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而对向社会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关注不够。其结果,可能会延续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影响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加大向市场放权的同时,加大向社会放权,既激发市场活力,也激发社会活力,使市场和社会两个发动机同时运转。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是新一届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这里的“管”,一要科学,二要规范,三要有效。但目前,在“管”的这三个方面都显得比较薄弱。必须在加强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积极主动放掉该放的权,认真负责管好该管的事,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

  第五,要加快行政法治建设步伐。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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