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国有企业集团是改革的对象,而对它进行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将其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了10家中央企业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探索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有效途径。显然,上述所说的无论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还是“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它们指的都应该是国有企业集团而不应是集团旗下的单体法人企业。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一个基本标志就是进入世界500强,而这个榜单上的中央企业也是中央企业集团而不是集团旗下的单体法人企业。因此,综上所述,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也要求我们将企业集团作为改革对象,通过对其进行改革找到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路径。
国有企业集团改革的目标是要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这也要求我们对世界一流企业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清晰的认识。它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行业引领者。行业是由众多企业组成的。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其地位是不同的,有引领者、追赶者、跟跑者、被淘汰者。作为世界一流企业,它一定是行业引领者,引领着行业的发展。所以,谈到世界500强时,它不仅仅是大,获得规模化的营业收入,更重要的是引领着行业的发展,成为行业中其他企业学习、追赶的标杆。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主业一定是很有限的,因为在一两个行业能够成为全球引领者就已经不容易,又谈何能够在几个领域实现全球领先。纵观世界500强榜单中的世界一流企业,如通用汽车公司、大众汽车公司、波音公司等,它们都只是专注一个领域获得行业的领先地位。因此,企业要聚焦主业,做好主业,这是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基石。
二是创新能力强。要成为引领者就要不断进步,产品要不断更新,在同追赶者的竞争中把握市场主导权。产品更新来自于不断创新,技术进步。所以,要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必须要有创新能力,通过不断技术进步实现产品更新换代。这就要求企业重视研发,不仅要进行大量投入,而且研发投入要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还要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世界500强榜单中的世界一流企业都是研发巨额投入者,掌握着行业发展核心技术,甚至是技术的垄断者。
三是经济效益好。作为世界一流企业经济效益要好,即体现货币收支状况的有关财务指标有良好表现。效益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一个效益差,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扭转局面,它最终要停止经营退出市场。同时,拥有良好的效益,企业才能正常运行进而做巨额的研发投入进行创新,进而获得引领行业发展所需的技术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经济效益也是世界一流企业的财力保证,而且世界一流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它也应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是经营效率高。如果说效益体现的是企业货币收支状况,那么效率则体现的是企业实物状态的投入产出情况。效率高则意味着企业投入少、产出多,或者说以较少的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企业经营效率高需要企业有高水平的管理、拥有领先的生产技术,这应该是世界一流企业具备的素质。效率与效益二者应该是同步的,即效率高的企业有着较好效益。但有时二者又是相悖的,即效益好,但效率并不一定就高,相反可能是效率低下,如依靠垄断抬高价格,即使投入未减少甚至有所增加也可能获得较高收益。或者效率很高,较少的物耗即带来较多的产出,但产出品价格较低或没有市场,企业收益仍然会较差。所以,一个世界一流企业一定是有效率的企业,但效率必须同市场表现相匹配,进而带来良好的效益。
五是企业形象好。世界一流企业凭借其自身的实力具有市场影响力、行业影响力,因此,其行为产生的影响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可能是正效应也可能是负效应。显然,避免负效应呈现正效应才是应有的选择。为此,企业要遵纪守法、善待员工、重视环境、关注公益,同所在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即通常所说的履行好社会责任。世界一流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在这方面的良好表现也会给企业树立良好形象,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构想
改革的目标是国有企业集团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上述部分阐述了世界一流企业特征,而拥有这些特征更多的是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同时,国有企业集团还要有同世界一流企业相匹配的体制机制,而这来自于深化改革。深化改革要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这篇文章,这应该是共识。在企业集团作为改革对象的情况下,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改革并取得成效。
第一,集团旗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企业集团作为集团化大企业,它本身就是市场竞争主体,而它的各法人企业虽然也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但它们的资源投入和市场进退则由集团总部决定,因此,各法人企业是市场竞争主体,同时也是集团化大企业的战略执行单元或业务运营单位。所以,在对集团大企业进行混改时,其各法人企业当然可以进行混改,但并非所有法人企业都要进行混改而只能是有所选择;即使对法人企业进行混改,集团也要拥有控制权或话语权,否则就等于集团对法人企业的出售或此项业务的剥离。混改会带来资金上的注入,进而增加混改企业的资金实力,但更重要的是通过混改实现体制机制的转换,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
第二,推进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
在稳妥推进集团旗下法人企业混改的同时,还要深化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引入各类投资主体推动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探索形成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可有两种选择:多个国有股东共同出资的国有全资股权多元化和国有股东与非国有股东共同出资的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集团层面国有全资股权多元化,国药集团、南航集团已经在行动,它可建立由多个国有股东出任董事的董事会以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方式,也可仍然沿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方式,这也是目前集团层面已经国有全资股权多元化企业的做法。
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还没有实践,但作为一种改革设想,我们在此做些探讨。做这样的改革,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公司法》对集团层面国有股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聚焦于行使股东权利,从而促进国有企业集团治理上的转变,即由国资监管机构独家治理和监管走向国资监管机构同其他投资者共同治理和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向股权多元化集团派驻国有股权董事,通过董事会体现出资人意志并行使权利;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备案集团公司的有关事项;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决算草案;负责国有企业集团党的建设。
第三,改组或新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后,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股权需要有明确的持有者,而国资监管机构不宜直接持有股权,这就需要另行安排国有股权持有者,它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职责是持有并管理国有股权,提出国有股权在有关企业进入或退出的方案,体现着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方案报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在产权市场或资本市场上进行操作以付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独资、不负债,其资产体现的就是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就是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因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是做大做强国有资本的载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它要专业化经营,高管由国资监管机构任免,所需人员全部市场化招聘,契约化管理,薪酬由国有资本收益和市场薪酬水平决定。
需强调的是,我们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想,不同于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架构,它比较早就被提出,但一直只是构想和提法而已;它也不同于把一部分中央企业改革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其他中央企业则作为产业发展集团,它们均依照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督管理这样的改革思路。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