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求,党的事业推进到哪里,审判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必须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找准审判工作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服务政治安全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多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二)服务大局稳定
我国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好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但依法惩罚犯罪的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近年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显现出一些新特点,例如,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牵涉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严重破坏社会诚信;暴力伤医、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频发,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审结“e租宝”非法集资、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坚决遏制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蔓延势头,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服务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40年是经济社会急剧变革的40年,也是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需求期待不断更新的40年。4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局,审理了数以亿计的各类案件,制定了数以千计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化解了各种突发事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当前,新时代改革开放已经开启新征程,党的十九大对我国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奋斗目标,形成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发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强音。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统筹把握,做到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审判工作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妥善应对,为改革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服务重大战略
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实际,完善司法政策和工作机制,妥善审理涉金融、扶贫、环保等案件,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准确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时代内涵与历史机遇,依法审理涉及公司、合同、投资以及市场竞争等案件,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要求,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司法职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链提升,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促进落后产能市场出清;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发展战略,认真研究落实司法服务举措,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总之,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是由其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归根结底服务的是人民利益。这就决定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方向十分明确,立场十分坚定,推进十分有力,成效十分明显,充分发挥了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