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效率的公平正义的制度,是发扬民主、集中民意、倾听民声、合乎民意的制度。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制度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付出的代价大、花钱多、成本高。这一观点很明显是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以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为基础的,是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是最便利、最经济、最有效能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够不断成长壮大、成熟定型,能够不断自我完善,从而以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降低对资源的耗费。
有的国家制度背后各种利益冲突交错,很难有效率,失误源源不断。从长期发展看,西方国家的很多制度都是代价高、效能低、失误多的制度。由于实行多党竞争,今天这个政党上台搞一个项目,刚刚开始建设,就下台了,新的政党上来就否决了这个项目,很多建设资金都打了水漂。轮流执政的制度易带来耗费社会资源,牟取党派私利的恶果。我们的制度是社会收益最大、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强的制度。
一些西方舆论一说到中国发展的奇迹就给我们贴上“专制”“集权”的标签,恰恰相反,中国制度的效率是民主的产物,是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结果。离开了民主,就无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效率的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发挥,创造力空前提升;这一制度坚持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极大地加强了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我们努力建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了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我们积极发展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人才辈出,并且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都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发扬民主与加强集中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各项决策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都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都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而形成的。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不是封闭僵化的,是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丰富成果又超越了西方制度模式弊端的制度,是走在人类文明大道之上并且为人类文明作出贡献的制度。
首先,中国的制度发展实践说明了一个基本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是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必须牢记,我们要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历史没有终结,也不可能被终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而不是看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可以说,我们用事实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宣告了历史不仅仅不会终结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也不会终结于西方所谓的“三权分立”的自由民主体制。这一宣告使我们跳出了西方400年议会制、300年多党制的制度窠臼,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我们要在不断破除西方制度模式迷信的基础上,为人类制度文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我们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制度设计回答了自我监督这一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吸收借鉴很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制度优势正在变成管理国家的强大效能。
(执笔:辛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