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混改的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思路,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应着手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类细分化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区分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以及企业规模。政府要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其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对主业处于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其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按市场规则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各类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之成为企业的市场主体。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规范盈利模式,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其他国有垄断行业企业,则渐进规范地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其他经济成分以多种方式参与经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资本多元化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允许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非公有资本可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或置换、可转债认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明晰各类资产产权,鼓励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和外资等各类资本参与,鼓励养老基金、社保基金也包括资本市场资金等各类基金介入,形成股权多元化的相互制衡。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和市场等要素资源,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整合,强化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优势。其次,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融资运营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领域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股权融合。
第三,明晰界定股权资产产权,完善健全产权交易规范运作机制。首先是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就必须明晰界定股权资产产权。这样才能吸引各类社会资本积极介入,打开国有资本与市场资本相互参与渗透的通道,并实现规范治理和高效有序运行。其次是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之成为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资产重组、扩张发展的平台。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利用产权市场,为国有资本的有效退出尽可能扩展有效溢价空间,为国有资本增值和避险提供保障路径。借此既可激发国企的活力和壮大民企的实力,也可从根本上为企业的创新力开拓发展空间。
第四,健全多层次治理机制优化控制权分配。首先是进一步确立和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架构下,通过国有企业控制权改革,提高控制权配置效率以及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其次是进一步在国有股股东和非国有股股东之间优化控制权分配,提高非国有股股东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决策权,强化企业对市场的敏感性,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再次是健全完善企业激励约束相容机制。还要建立严格的决策监督体系,聘请适当数量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加强对企业自身和管理层的监督,加大董事会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企业职工对企业经营的民主监督力度。
第五,用好资本市场平台通路。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融资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而国有企业上市不仅打通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通路,也能够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明晰产权效力,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国有资本证券化率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六,科学监督适度放松规制。对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十分必要,在实际操作中应按照市场法则科学制定监管制度办法,做到宽严适度,有针对性。一要针对股份合作的混合所有制建立科学合理又切合实际的国资监管体系,既监管到位又具备可操作性。二要大胆突破,适度放松规制。包括加快推进开放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通路,降低混合所有制创投公司资本市场退出划转社保基金比例等,通过改革尝试,吸引合作伙伴的同时留住人才。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