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政府应急管理存在短板,我们有必要提高对我国政府应急管理的认识,尤其要明确其中的缺陷和不足,寻找解决之法,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防御和“免疫”。本期文萃对不同学者关于“政府应急管理”的研究进行了汇编,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案三制”是对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简要概括
李尧远、曹蓉、许振宇在《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5月《国家应急管理现代化:意涵、标准与路径》一文中认为,“一案三制”是对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简要概括,“一案”是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等。“三制”包括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体制是指应急管理的机构及其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权责划分规范、管理规范等的统一体,应急管理机构既包括综合应急管理机构和专项应急管理机构,也包括不同层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同时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也可以看作应急管理机构的一部分。应急管理机制是指协调应急管理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使其发挥作用的方式,可分为预防与准备机制、监测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事后恢复与重建机制等。应急管理法制是指与应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综合,如国家层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体系,地方政府层面的《××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或规章,《应急管理分级响应标准》等标准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不仅包括国家层面的“一案三制”,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等都包括在内。同时,“一案三制”四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属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内容。
政府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
谷春江在《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年12期《新时期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研究》一文中认为,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是应急管理的最有力量的执行者,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因此应急管理是政府必须肩负的责任。政府应急管理在概念上是指政府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开展的一系列有计划和有组织的管理流程。主要任务是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尽量减少紧急情况的负面影响。目前进行的国家机构改革,成立应急管理部,其目的就是在应急管理部的直接领导下能够实现资源的集中、队伍的集中和全流程的管控。
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存在法律制度困境
张再生、孙雪松在《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基层应急管理:现实绩效、制度困境与优化路径》一文中认为,基层政府的应急管理活动需在相应法律框架内进行,但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缺乏高阶法律条文规范指导,表现为:第一,各应急主体的地位不明确,处置突发事件时难以有效协调,许多宏观法律条文关于应急主体应对突发事件时的紧急措施规定不具体,且对于基层部门约束力有限,导致基层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执行不力的情况。第二,应急法律对于应急主体权利与义务规定不明确,使得应急预案成为了脱责工具。基层部门为了规避责任风险,一旦在应急管理失效或失败时,在应急法律对于基层应急主体责任规范性不强的情况下,便可以将责任归咎于应急预案。第三,应急法律对应急管理流程规范性不强。突发事件的过程性决定了应急管理应具备事前、事中、事后整体性流程,包括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等内容,但由于应急法律体系建立滞后或内容不健全,加之部分地区基层政府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有限,造成基层应急管理只注重应急响应环节,而忽视了监测预警、培训演练等流程。
基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从“群众、媒体、市场、科技和政府”五个方面进行
彭志雄在《管理观察》2018年第25期《基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探析》一文中认为,基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从“群众、媒体、市场、科技和政府”五个方面进行。要放宽眼界,统筹多方力量,实现“线上”与“线下”的协力合作,合理调配资源,夯实群众预防基础,强化基层管理建设,加强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监测和消除潜在的危机,培育应急产业市场,推进科技应急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保障国家的安全。(栏目主持: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