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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业将去年全年管理不到位的处罚金全部返还,员工认为,这样容易让人觉得制度成了“摆设”,影响其严肃性——
【思想政治工作一事一议】处罚金该不该返还?
//www.workercn.cn2016-01-29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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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明 画

  去年以来,随着新“两法”的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长庆油田采油二厂岭北作业区由原来的月度检查加大为周度督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按制度进行处罚。

  近日,该作业区将去年全年在日常督查中对各井区管理不到位的处罚金全部返还,引起了大家的争议。

  有员工提出,既然是处罚了,就不应该再返还回来,这样会造成井区对出现的问题不重视,影响整改力度。

  还有员工认为,虽说处罚不是目的,改正了就好,可这样总觉得制度成了摆设,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

  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企业而言,制度同样重要。在安全管理上,制度如同禁锢隐患的“笼子”, 安全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制度不严则隐患无穷。

  2015年,从年初的严考核、硬兑现到目前现场对标管理规范化,该区通过加密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考核兑现;重视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从而最终实现减少问题。

  经过一年的督查规范,通过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在任何情况下不讲情面、不开“绿灯”,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从年初到年底,查处的问题数量越来越少,现场管理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同时,针对个别员工存在的技能短板,井区能解决的,自编培训教材,班组成员轮流当教师,开展自我培训;不能解决的,邀请作业区培训技师进班培训,补齐短板;针对危险作业不易受控的实际,该区以提高员工执行力、规范操作、许可管理为抓手,强化程序、规范行为,通过督查、授课、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岗位之间的互控,确保作业全过程受控。

  “经过每周持续的督查培训,如今,类似卫生脏乱差、设备检查不到位、保养不及时等现象已基本杜绝,员工也在潜移默化中将其固化为标准习惯。”督查组人员对照检查结果解释到。

  相应的处罚是为了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处罚的过程就是一个让违纪者思想受到洗礼、意识得到增强、行为接受检讨的过程。

  罚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让违规者警醒自身不当行为,清除思想认识上忽视安全生产的“毒瘤”。通过一罚一奖,不仅提高了管理者和员工对生产过程中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改力度,更进一步激励了员工对管理制度“错必究,优必扬”精髓的认同。座谈会上,该区负责人针对奖励进行说明。

  现如今,该区干部员工从内心深处接受制度,服从制度,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迈上了坚实的一步。(郭红英)

  编辑点评:制度也有温情

  关于返还违章罚款的话题,我们这个栏目已经不是第一次关注和讨论了,可是每一次企业采取这种方式,还是会引起职工的争议,文中企业的质疑在于:“说好了罚款就不能拉抽屉,因为制度是有严肃性的”。

  其实,制度也是有温情的,并不与严肃性相悖。

  在企业管理中,处罚简单、粗放的情况并不鲜见。罚款,本是惩治违法违纪、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一种手段,在管理中有所作用,但需做到“罚当有法,罚当有度”,“以教为主,以罚为辅”。

  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把罚款作为目的,那么结果只能事与愿违。一些企业把经济处罚奉为法宝,一旦查出了职工违章,立即大棒处罚,长此以往,职工容易产生消极、抵触、逆反心理,甚至还会产生对立情绪,反而造成违章率不降反升,重复性违章多发。

  总接受处罚的职工也会认为,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扣钱,罚得都麻木了。反正都是扣钱,随便扣好了,无所谓。事实上,职工违了章,管理者应该指出错在哪里,以后该怎么改正,而不是一味地罚款。

  教育在于心灵的引导,而非刻板的惩罚。粗暴管理伤人心,管理者不能为了方便管理而片面、庸俗化理解依法治教,更不能把企业的管理手段“处罚化”。以人为本是管理学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就要理解人、爱护人。

  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格考核的同时,企业也需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时机成熟,以奖代罚、用胡萝卜取代大棒,并不会削弱制度的严肃性,因为,任何规章制度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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