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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两个普遍”工作的思考
谢久智 刘伟光
//www.workercn.cn2015-07-14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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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普遍”建设是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深化推进“两个普遍”工作,根据我县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切实做好“两个争取”和“四大工作”落实:即争取党委的重视、争取部门的支持和抓组建、夯基础;抓规范、树形象;抓维权、强服务;抓帮扶、促和谐,才能顺利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开展。

  一、做好“两个争取”

  1、争取党委的重视是做好“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保证。中国工会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会必须更加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重视。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做好汇报工作,坚持每月一次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工会工作情况,县总的积极主动,取得了县委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高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县新时期党建带工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工会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两个普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总工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从基层工会工作情况看,凡积极主动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的工会,其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就搞得好,完成上级工会工作任务好,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就多,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满意度就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就强。

  2、争取部门的支持是做好“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途径。工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中其中的一个组织。要做好工会工作,必须要取得各个部门的支持。工会应积极主动地做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联系、协调工作,提高部门领导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取得他们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近年来,我县特别注重做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联系、协调工作,成立了工会组建、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等各项工作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协商、沟通,发挥其部门的独特优势,“两个普遍”工作已形成了党、政、工联手抓,多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四大工作”落实

  1、抓组建,夯基础。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县的实践是,从2011年起,县总就加大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一是搞好调查摸底。每年初县总派出工会协理员深入县工业园区、县城区和各乡(镇)对非公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然后将调查摸底情况按行业分类造册登记。二是划分责任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划分好责任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按地段划分责任区,县城区非公企业按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乡(镇)非公企业按交通路线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县总机关5个小组,包组建、包规范、包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困难帮扶等工作。三是借助外部力量。县总积极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企业熟、法人代表熟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的优势,县总机关5个小组,每个小组搭配了一名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为工会组建工作创造了条件,截止2014年底,于都县非公企业1097家,组建工会1096家,工会组建率达99.9%;职工43537人职工入会43395人,职工入会率达99.67%。

  2、抓规范,树形象。工会的形象关系到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为了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我县采取“三大措施”抓好工会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县总通过会议宣传、网络宣传、报刊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全县工会中营造了抓好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试点,示范带动。2010年县总出资在县工业园区抓了33家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在总结工业园区33家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基础上,2012年对23个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县总出资7万元,选择了工会工作基础较好的7个乡(镇)工会联合会,14个村为规范化建设单位。通过试点,带动全面,从2013年起,县总坚持每年抓好30家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截止2014年底,我县有7个乡(镇)、14个村,93家非公企业进行了工会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建设。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会必须抓好,(1)抓好工会硬件实施建设。工会必须达到“九有”标准,即有牌子、有班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活动场地、有工作制度、有基层工会名录、有困难职工、劳模、会员登记等基础档案,有会议记录。(2)抓好“两会”(即党委<党组>研究工会工作会议、政府<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的召开制度建设。必须要有“两会记录”,即有党委<党组>研究工会工作会议记录和政府<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纪录。(3)抓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凡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必须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4)抓好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女职工组织必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台帐、有制度、有考核、有经费、有活动。(5)抓好职工帮扶建设。帮扶工作必须做到“五有”,即有帮扶工作站(点)、有困难职工档案、有帮扶资金、有帮扶活动、有帮扶台帐。通过强化工会规范化(五项)重点工作建设,有效地树立了工会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了“两个普遍”建设的发展。

  3、抓维权,强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法律武器,我县抓住这一法律武器,强化“五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谢久智为组长,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教育局、人社局等10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于都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宣传。2012年县政府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学习了赣发[2012]5号《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邹志华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三是强化培训。2012年县总工会组织举办了65名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学习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确定工资水平的相关知识要素和方法,策略和技巧,提高了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五是强化奖励机制。县总工会坚持每年年初在县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上表彰一批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五个强化”有效地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至2014年底,我县非公企业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已建工会总数的96.8%。

  4、抓帮扶,促和谐。搞好困难职工帮扶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工作。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抓走访。2012至2015年4月县总机关干部走访企业692家,走访慰问困难职工1494人次;召开困难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26次,参加座谈会的困难企业法人代表268人。二是抓帮扶。2012年至2015年4月,县总帮扶困难职工1095人,发放帮扶资金250余万元。工会的困难帮扶,促进了工会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和工会与职工的感情,赢得了企业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职工对工会的信赖,推动了“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和谐与稳定,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发挥了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作者单位:江西省于都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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