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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主力军作用
王胜德
//www.workercn.cn2014-12-08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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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拿出大气魄、谋划大篇章,更加主动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工作当中,更深层次发挥司法行政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进程中的主体作用,为青海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青海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要把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学习贯彻。必须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努力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找准工作定位,谋求更大作为,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努力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职责使命中汲取养分、获得力量,切实把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的光荣使命扛在肩上、装在心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自觉从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推动发展,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必须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实现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工作的提档升级,跨越发展。

  二要围绕“法治”主线,积极推动依法治省进程。要紧紧围绕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学法形式,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化、经常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寓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为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新机制,为每一个公民从青少年起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创造条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机关效能、精神文明、综治等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权重比例,探索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推动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坚持把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格局。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作为增强全民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社会责任。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以文化人”的理念,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运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释法、明法,提高普法实效,努力营造崇尚法律尊重法律的社会氛围。坚持把普治并举作为推动依法治省进程的重要手段,将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大建设统筹结合起来,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加以推进,切实提高普法水平。

  三要立足“服务”主题,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积极稳妥整合现有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鉴定机构,普遍建立辐射周边、功能完备的县域法律服务中心和乡村法律服务站点,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即时性、一站式“套餐”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着力推进省、市(州)、县(区、市)、乡(镇、街道)四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各类社会主体决策论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加快推进律师公证资源合理流动、均衡分布、健康发展,加快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推动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通过积极引导、政府购买、政策支持、社会扶持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藏区和偏远地区律师公证资源短缺问题。着力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引导督促律师履行法律援助责任。

  四要着眼“稳定”根基,切实提高法治保障能力。要加快完善监狱监禁刑和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相结合的刑罚执行制度,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要大力推进狱所务公开,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依据、晒出权力清单,严格执法责任。要严格落实执法流程,特别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点执法环节工作流程,用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消除执法活动的随意性。要加强监狱管理,改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条件,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要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要构建科学有效的戒毒矫治工作体系,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五要聚焦“矛盾”化解,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全面构建运转有序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分析研判、快速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打造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流程,重点做好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物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调委会建设,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开展调解,努力实现“三个决不让”,即决不让新问题变成老问题、决不让小矛盾变成大矛盾、决不让民间纠纷变成刑事案件。要把调解组织建在基层单位、行业末梢,贴近群众,贴近矛盾纠纷发生地,实实在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

  六要突出“改革”核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要坚持哪块薄弱就优先解决哪块的工作思路,以项目化方式做到抓一件成一件。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支持和鼓励基层创新实践,以局部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和司法部改革事项,一一对号入座,主动对表定位,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任务书、责任状,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的调研、试点和组织实施工作,重点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事项,努力做到抓纲带目,创出特色,打造品牌。(作者为省司法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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