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走法治化道路
常瑞
//www.workercn.cn2015-01-27来源:山西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为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重大进步,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展现出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巨大的制度优越性。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如何有效地实现,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各方面情况差异很大的国家,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课题。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答案,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实践探索。

  我国60多年民主政治发展历史表明,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制建设,只有通过完备的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使人民当家做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途径和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必将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发展。(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