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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 承担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重任
吕忠梅
//www.workercn.cn2016-07-21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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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鲜明特色,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领域。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将政党协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范,对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开展政党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党派发挥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特别是政党协商中的作用寄予厚望。2015年,习总书记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迎新春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着重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并特别强调“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这令我们倍感精神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作为参政党成员,要为提高政党协商水平做贡献,必须切实解决一些模糊认识,切实提升素质与能力,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参政议政的明白人。

  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前提是对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认同,民主党派成员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对各种思潮的清醒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具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需要有与这种民主制度相适应的人去操作,才能使其功能和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这就要求民主党派成员在思想上对我国政治制度构成及其相互关系有正确的把握,观念上能自觉认同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并用以指导和支配自己的行为。

  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关键是参政党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民主党派成员必须有良好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要求民主党派成员具有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主人翁意识,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胆略,将其作为政党协商的内在动因,并具有集聚民意、表达诉求、协调利益、实现意愿的能力,能够积极运用民主党派的权利,履行党派职能。各党派成员来自不同地区、职业、民族,代表的具体利益存在差异,对所要协商讨论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十分正常。协商的过程就是各种不同意见和看法充分表达、协调并逐渐取得共识的过程。发表不同意见与看法既不是站在对立的立场上简单反对,而是要通过将不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并通过协商凝聚共识、达成对多数人利益或成员利益的一致认同,使决策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这就需要在协商过程中,民主党派成员具备良好的议政水平,能够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表见解,依据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对政治活动、政治事件作出自己的判断,既不人云亦云,也不固执已见;既不盲目反对,也不敷衍塞责;既不鼠目寸光,也不好高骛远,在协商中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实效还在于积极履行职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规定为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政党协商本身就是实施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的协商中,一方面直接参与决策过程,本身就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政党协商后所形成的决策,需要党委和政府来负责执行,这些决策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又要受到民主党派的监督。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过程之中,这就需要参政党成员既有能力参与决策过程,又有水平对各方面工作情况的好坏、决策执行程度,做出正确的判断与评价。(作者系农工党中央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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