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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条底线
木樨
//www.workercn.cn2015-01-06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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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三条底线意味着为我国土地改革土地流转定下了框架,必将对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守底线,决不逾越。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推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条底线,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三条底线只能坚持,不能突破。下一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然要在坚持公有制基础上推进,积极探索所有权的多种实现方式,不触碰耕地红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少走弯路,保障好农民的利益。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件大事,坚持三条底线,需要加强领导,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用试点经验指导面上的各项工作;需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快研究制订方案,扎实推进改革;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指导,督促检查;需要集中精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序实施,抓好落实。

  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要求我们“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土地性质问题是根本的制度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明晰土地所有权,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族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妥善解决好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流转和收益分配问题。

  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要求我们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真正做到“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趋势,粮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严格审批制度上把好关,在用地指标和用地计划上看好门。加强监督检查,农地必须农用。不盲目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防死守,不逾越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要求我们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基本权益。要不断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土地的权能,盘活农村土地、房屋、林权等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通过征地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落实“同地、同权、同价”,使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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