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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话题之一
“分类定位”为国企改革释放巨大空间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媒体纷纷在解读其中的若干新提法、新亮点。
“改革突破看国企”。一直以来,国企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无论改革的广度、深度还是敏感度,都始终是我国改革大局的重中之重。上述《指导意见》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其重要性显然非同一般。舆论期待,国企改革将从顶层设计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文阅读)
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话题之二
筑牢制度“堤坝”,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提出了筑牢“四道防线”、健全“六个机制”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和措施。
国企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正是经过改革,从中央到地方,打造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撑起了共和国国民经济的脊梁。但与此同时,国企改革也有过一些教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没有解决好国企改革的方式、阶段性目标等关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地方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引起社会广泛质疑。这些教训无疑是应该汲取和防范的。(全文阅读)
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话题之三
终结国企高管“既当高官又拿高薪”时代
我们的任何改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公共利益,所以,作为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国企薪酬分配制度做了明确要求:国企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国企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
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推进国企改革,是本轮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与此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薪酬制度上,同样坚持分类管理。对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的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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