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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时夺势信息化
——四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6-01-26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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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正处在抢时夺势、全面提速的关键阶段。应再鼓一口气,再加一把劲,取得信息化建设的更大胜利。

  2015年,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金税三期工程在20个省区市税务系统上线运行,打破了系统林立、流程繁冗、国地税信息不相往来的旧格局;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启用,困扰社会多年的假发票问题有望根治,牵扯纳税人大量精力的抄报税、认证抵扣有望淡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纲领出台,勾勒出了2020年普惠税务、智慧税务蓝图;数据挖掘运用能力形成,集征纳数据、互联网、第三方信息于一体的大数据信息池,成为数据分析、风险管理、服务社会的重要支撑。

  2016年,全面推进信息化任务更加繁重,内容更加丰富:要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超前谋划和布局“后三期”;要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打造成靓丽品牌;要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力争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着力打造税收数据分析拳头产品。

  大力推进信息化,必须讲规范。规范是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已经实施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等为信息化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优化。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规范电子税务局,规范移动办税、微信办税;适时启用营改增《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及代码》,尽快实施税收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办法,等等。只有这样,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才会更加扎实,信息化运用的领域才会不断拓展,信息化效能的发挥才会不断扩大。

  大力推进信息化,必须全覆盖。信息化覆盖得越广、越深,信息技术的优势发挥得就越大。深化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分三批将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到位,实现金税三期全覆盖、国地税同使用;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让营改增扩围到哪里,系统升级版就覆盖到哪里,实现税收的在线监控、无缝管理;建设更高层级的数据集中和应用平台,把隐藏其中的规律性、相关性、增值性内容挖掘出来。做到这些,将为信息管税提供巨大的数据支持。

  大力推进信息化,必须重应用。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终极目标。税收信息化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金山银山”,不仅在税收管理中,而且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服务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要对金税三期优化版集中优化完善,要全面开展“互联网+税务”创新创意项目;要加强各种信息系统产生的海量数据的分析运用,为提高税收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支撑。

  没有税收信息化,就没有税收现代化。税收现代化的进程就是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过程。税务部门必须乘势而上、勇立潮头,牢牢把握“制数权”,展信息化之翼,圆现代化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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