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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三大步” 推进“两深化”
李文华
//www.workercn.cn2016-06-15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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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在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这两项主要改革任务的工作脉络上,关键在于走好“三大步”、推进“两深化”。

  第一大步:脱钩移交。按照“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坚定不移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对自治区直机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剥离后与原单位脱钩,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自治区国资监管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监管。这项工作兄弟省市区大都已经完成,我区由于历史原因滞后了一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和相关各方的配合支持下,截至2015年末,区直行政部门所办25户企业全部脱钩移交,另有7户企业依法解散注销或关闭破产。下一步,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8家区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73户企业进行脱钩改革,全面基本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第二大步:重组改革。在脱钩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归并集中、做优做强、理顺体制、统筹兼顾的原则,研究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和行业指导部门的关系,进一步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给予企业活力,进一步加强参股企业管理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加快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两类公司,形成国资委、两类公司、权属企业“三层架构”和自治区政府授权国资委、国资委授权两类公司“两级授权”的监管运营体系。重组改革完成后,区属国有企业将形成4家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2家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和1家产业集团公司的总体框架。自治区一级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体制基本理顺。

  第三大步:分类监管。重组改革结束后,必须按照新的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模式,解决好谁来监管、怎么监管、监管什么的问题。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公益类两种类型,我区出台的实施意见将区属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营利类、功能类三种类型,虽然口径不同,但基本精神一致。要尽快研究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监管办法》,对重组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将按照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以上这三大步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两项任务融合在一起。走完这三步,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架构、组织架构、管理架构、监管架构基本搭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任务初步完成,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框架结构也搭建完成。接着要以“两深化”来推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向纵深发展。

  第一个是深化国企改革。国企改革再往前走,重点是搞活国有企业机制,目标是提升企业内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人制度;扩大外部董事比例;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最终真正确立企业在市场上的主体地位,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地位。把企业做活了,才能够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国有资产才能做到保值增值。

  第二个是深化国资监管。国资监管要从传统的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这是对国资监管工作转型升级的新要求,需要经过认真研究和大量实践才能完成。现阶段,重点是完善监管体制、丰富监管手段、规范监管方法,主要措施包括:优化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强企业信息公开;加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等。深化国资监管改革的目的,是彻底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以提高国资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严防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作者系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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